关于2015年暑假放假安排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5-07-09浏览次数:

校属各单位:

为了做好本学期期末的各项工作和下学期的开学准备工作,使广大教职员工合理有序地安排假期工作和生活,确保学校教学、科研、管理等工作在暑假期间的顺利进行,现就2015年暑假放假安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2012-2014级学生放假时间为7月17日至9月5日,9月6日、7日(星期日、星期一)报到注册,9月8日(星期二)正式上课。

教职工放假时间为7月20日至9月5日,7月18日、19日(星期六、星期日)照常上班,9月6日(星期日)报到上班。暑假期间,教师照常放假,校属各单位实行领导带班、工作人员轮休值班。

二、暑假轮休安排及有关要求

暑假期间,学校各部门、各单位要采取轮休制,充分利用暑假时间,扎实推进”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开展等有关工作。

1.轮休值班安排。学校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值班室设在行政科,电话:58292027。请各单位于7月14日前将本单位轮休值班安排表(注明值班电话)分别送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综合科,人事处办公室和保卫处办公室。

2.有关要求。(1)实行领导带班制和单位轮休值班制。领导带班期间和值班人员值班期间,不能只留电话号码不留人。领导带班期间原则上不得外出,特殊情况需要外出必须经上一级领导批准。值班人员要严格办理好交接班手续,对重要文件应及时报告、处理,确保印章使用安全。(2)假期如遇突发事件,值班人员要迅速逐级上报。如因值班人员不在岗、处置时间不及时、处置措施不得力,给学校造成损失的,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3)各单位、各部门要切实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严禁单位组织旅游活动。

三、教学有关工作

1.各类学生考试全部结束后,请各学院(系、部)任课教师于7月25日前分别在校园网教务管理系统、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上登录本专科学生及研究生的成绩,并向学生所在学院(系、部)提交成绩册。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期提交成绩的,学院(系、部)需于7月19日前将情况说明分别交教务处教务科、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2.各学院(系、部)务必在放假前将重修或重考通知单寄给学生。本专科学生2015年下学期重考、重修类课程考试的报名时间定在8月31日—9月13日(具体要求见校园网主页“通知通告”栏“2015年下学期重考、重修类课程选课通知”)。

四、招生和开学有关工作

1.暑假期间,各有关单位要抓紧时间,切实做好2015年招生工作和新生入校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新生按时、顺利入校。新生入校时间安排在9月10日、11日两天,9月14日正式上课。

2.教务处、研究生院、各学院(系、部)和有关职能部门要做好下学期排课计划及开学准备工作,确保下学期顺利开学。

五、安全保卫工作

1.保卫处设值班室24小时值班,值班地点设在服务大楼三楼,电话:58292110。

2.暑假天气炎热,各单位要加强用电管理,确保用电安全。各院系要加强对实验室(所)和学生宿舍的安全保卫检查,杜绝火灾等重大安全事故发生。

3.资产管理处对危险品仓库要加强安全方面的防范,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

4.放假前,各单位要召开会议对学生、教职工进行安全宣传教育。

5.假期安全保卫工作的具体要求事项按照《关于加强暑假安全保卫工作的通知》(见附件)执行。

六、后勤保障等工作

1.南苑开放师生餐厅,金翰林开放学生公寓二餐厅。

2.学生放假前和开学上课前,各单位都要认真打扫一次环境区卫生和室内卫生,特别是教学楼、办公楼、学生宿舍要打扫干净;假期维修改造项目要做到文明施工,在开学前对施工现场进行整理清扫。

3.假期全校实验室照常开放,不停水、电,以便教职工利用假期开展教学准备工作和科研工作;图书馆实行值班开放,具体安排由图书馆落实并予以公布。

4.基建部门要利用假期抓好各项在建工程项目的文明施工和安全管理,确保工程进度。

5.各单位要认真做好防暑降温工作。

6.各单位要在7月14日前将所有机要文件、资料退回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机要室,以防丢失或泄密。同时要按照校档案馆的要求,认真做好文件材料的清理、归档工作。

7.校内各经济实体的工作按有关规定自行安排。在生产期间要注意抓好安全生产,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以上通知,各单位要认真组织传达并妥善安排好本单位的相关工作。

特此通知

湘潭大学校长办公室

2015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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