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湘潭大学2015年教师节光荣册有关信息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5-07-06浏览次数:

校属各单位:

为了隆重庆祝第31个教师节,进一步弘扬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增强广大教职员工教书育人的荣誉感和责任感,激发全校教职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鼓励全校教职员工为学校多做贡献,多出成果,经研究决定,在2015年教师节到来之际,编撰《湘潭大学2015年教师节光荣册》,为切实做好编撰光荣册材料收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收集人员范围

全校教职工(包括离退休人员)

二、收集内容范围

1、省部级以上各类人才工程人选;

2、省部级以上各类教学、科研获奖;

3、国际性、全国性会议论文奖;

4、省部级以上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

5、省级以上优秀博士、硕士论文指导教师,教务部门认可的省级以上各类学科竞赛优秀指导教师,省级以上体育类竞赛获奖指导教师;

5、湘潭市委、市政府颁发的各项奖励、荣誉;

6、由学校发文表彰的各项校级奖励;

7、其他有较大影响、知名度较高的奖励或荣誉。

三、收集内容起止时间

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7月15日。

四、有关要求

1、除科协、社科联外的各类学会、协会、大赛组委会评选的论文、作品、个人奖项不列入光荣册收集范围。

2、由各职能部门向上级部门申报的各类奖项、荣誉由各职能部门统一提供;省级以上各类学科竞赛优秀指导教师统一由教务处提供,省级以上优秀博士、硕士论文指导教师统一由研究生院提供;省级以上体育类竞赛获奖指导教师由体育教学部提供。

(以上由单位统一提供的相关单位和个人不需提供)。

3、由学校发文表彰的各项校级奖励由相关职能部门提供(相关单位和个人不需提供)。

4、离退休人员各类获奖由离退休工作部(处)统一提供,相关单位和个人于7月10日前报离退休工作部(处)。

5、其他个人奖项和荣誉由本人向所在单位报送,集体奖项和荣誉由单位向人事处报送。

请各单位将需编入光荣册的有关信息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并于2015年7月16日下午5:00前将需编入光荣册的有关信息材料复印件(标注原件已核,加盖公章)统一收齐,并填报《湘潭大学2015年教职工光荣册汇总表》,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将纸质材料上报到人事处人事科,并发送电子版到rsk@xtu.edu.cn。逾期不再受理。

人事处

2015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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