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申报2012年湘潭大学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特色建设项目的通知

来源:学工办 发布时间:2012-04-09浏览次数:

关于申报2012年湘潭大学

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特色建设项目的通知

各学院及相关部门:

根据省委教育工委《关于申报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特色建设项目的通知》(湘教工委通发〔2012〕20号)和《湘潭大学关于实施大学生思想道德素质提升工程的意见》(湘大党发〔2010〕11号)精神,决定组织申报2012年度湘潭大学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特色建设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建设目标

以素质教育为主题,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增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为重点,以大学生全面发展为目标,以创新体制机制、搭建工作新平台、推进德育资源建设等为手段,切实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二、项目建设内容与要求

1、项目建设内容:着眼于人才培养的全过程,尤其要结合学校实际和大学生特点,围绕大学生思想教育(主要包括理想信念教育、民族精神教育、公民道德教育及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大学生日常管理(主要包括学生安全教育、园区学生管理、少数民族学生管理、突发事件预防与处理、学生干部队伍建设、学风建设)、大学生党建(主要包括党员思想教育、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主要包括心理危机干预、心理辅导与咨询、心理沟通平台建设、心理健康评估)、大学生典型培育(主要包括科技创新典型、学习标兵典型、自强不息典型、志愿服务典型)、大学生社会实践(主要包括志愿服务、三下乡社会实践、社会调研、义工活动)、大学生特色专题教育(主要包括生涯发展教育、公益创业教育、就业指导教育、国防教育)等内容,不断创新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体制机制、方式方法、载体途径和队伍建设。

2、项目建设要求:主要做到“三有”,一是有创新,项目能针对当前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点或难点,提出新理论、新观点、新方法,做到人无我有,人有我优;二是有影响,项目在校内具有引领作用、示范效应,在省内具有较高知名度、美誉度,有省级以上的媒体进行宣传报道,能够成为我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品牌;三是有成效,项目要有明确的教育针对性,育人效果明显,学生参与广、受益大,教育功能和示范作用能够辐射全校或全省。

三、建设项目遴选条件

1、项目前期工作基础扎实,初步成效明显,并能在学校推广应用。

2、项目建设目标可行,建设计划周详,建设条件有保障。

3、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是项目的设计者、组织者、实施者和完善者,项目负责人应为大学生(含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专职干部或教师,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每人限主持1项。凡承担2010年和2011年省级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特色项目没有申请考核验收或考核验收不合格的项目负责人此次不受予申报。

四、其他事项

1、全校今年立项建设校级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特色项目6个。对上报的项目,学校将组织专家评审。对评审通过的项目,将行文立项建设,并择优推荐参加省委教育工委组织的2012年全省高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特色项目申报。

2、学校根据实际情况,支持每个立项项目建设,学院和有关部门根据工作实际拨付专门经费进行建设。项目的初选、申报、管理等方面的要求与教学科研项目同等对待。

3、项目建设期为1-3年。对建设到期的项目,学校将通过一定的形式组织考核验收。

4、申请者须填写《2012年湘潭大学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特色建设项目申请书》(见附件,可在学工在线通知通报栏下载)一式三份,主要补充材料一式一份(请装订成册),每个项目用一个标准档案袋装好,并在档案袋外贴上项目申请书封页复印件,于2012年4月21日前报送学生工作部(处)思政科(学生活动中心307室)。电子文档请发至326074527@QQ.com。

联系人:田静波,联系电话:0731―58292082

附件:请到学工在线通知通报栏下载

湘潭大学大学生思想道德素质提升工程

领 导 小 组 办 公 室

二○一二年四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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