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申报2012年度湘潭大学大学生德育实践项目的通知

来源:学工办 发布时间:2012-04-09浏览次数:

关于申报2012年度湘潭大学大学生德育实践项目的通知

各学院及相关部门:

根据中共湖南省委教育工委、湖南省教育厅和共青团湖南省委《关于申报2012年度湖南省大学生德育实践项目的通知》(湘教工委通[2012]33号)的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组织申报2012年校级大学生德育实践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项目的实施,进一步加强我校思想政治教育的实践环节和推进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改革,引导和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德育实践活动,从实践中了解社会、认识国情、受到教育,加深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理解;在实践中增长才干、锻炼毅力、培养品格,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增强社会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

二、主要内容与形式

1、公益劳动。旨在鼓励学生通过参加公益性劳动,培养正确的劳动观念,增强对人民群众的感情,并增强创业意识、丰富创业知识。

2、社会考察。旨在鼓励学生通过实地调查、专题调研和主题考察等形式,全面系统地了解和认识有关社会问题,培养用科学方法分析和解决社会问题的能力。

3、志愿服务。旨在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各类公益劳动、救助计划、法律援助、社会福利帮扶等工作,培养奉献社会、服务人民的道德观。

4、科技文化服务。旨在鼓励学生用所学知识为社会提供无偿服务,提高自身科学文化素养,培养自身创新能力。

5、其他有助于学生增强社会责任感,培养良好思想道德素质的实践活动。

三、申报要求

1、本项目只受理我校在籍全日制研究生与本、专科生以团队形式申报,每个团队只能申报一个德育实践项目,每个成员只参与一个团队。

2、申报立项工作在各学院和各学生组织或社团的学生德育实践活动广泛开展的基础上进行,只立项学生自主组织的、人数规模不太大的德育实践项目。

3、所有申报团队均应聘有指导教师,指导教师以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专业课教师和辅导员为主,负责对项目实施进行全程指导和监督,并协助解决各种困难,确保项目的实施效果。

4、项目实施以一年为期,且不得超过项目负责人毕业离校时间。

5、申报团队所属单位及项目指导老师要完善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保障工作,确保项目成员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安全。

四、立项标准

1、项目实施能达到我校和湖南省大学生德育实践项目的目标。

2、项目设计有创新性,时代感强,可操作性强。

3、项目申请者具备实施项目能力。

五、其他事项

1、今年学校遴选和立项建设15个校级大学生德育实践项目,并择优推荐7个项目参加2012年度湖南省大学生德育实践项目申报。

2、校级项目实施完成后,由学校组织相关专家依据项目申报材料,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考核验收。推荐的省级项目实施完成后于每年4月25日之前将有关验收材料报学生工作部(处),由我处统一报送省委教育工委检查验收。

3、有意申报的团队请将填写好的申报材料(见附件:湘潭大学大学生德育实践项目申报书)一式三份(以一个牛皮纸档案袋装好,纸袋封面贴申请书封页)(学生社团申报项目和研究生申报项目分别由校团委和研究生工作部(处)汇总),于2011年4月17日前将申报材料送至我处思想政治教育科,逾期不予受理。电子文档发至:326074527@QQ.com,联系人:田静波 。

附:《湘潭大学大学生德育实践项目申报书》

湘潭大学大学生思想道德素质提升工程

领 导 小 组 办 公 室

二○一二年四月六日

湘潭大学大学生德育实践项目申报书

年 度: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

负 责 人:___________________

所在学校:___________________

湘潭大学

湘潭大学大学生德育实践项目申请表

项目名称:

负责人姓名: 性别: 学号: 电话: E-mail:

指导教师: 职务职称: 电话:

项目

主要

成员

序号

姓 名

性别

专 业

学号

电 话

签 字

实施时间: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一、项目主要内容:

二、具体实施方案:

三、预期效果:

四、负责人与团队成员曾获成果、荣誉:

五、项目可争取的社会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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