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届英语专业(含兴湘)本科生毕业论文安排与相关要求

来源:湖南省调解理论研究与人才培训中心 发布时间:2016-11-15浏览次数:

一、 进程安排

1. 2016年11月13日―11月21日 学生进行选题。

2. 2016年11月22日―11月30日 审核学生的选题;选题一旦确定,未经指导老师同意,不得擅自更改。

3. 2016年12月1日 指导老师下达任务书,向学生公布毕业论文工作进度和写作规范。

4. 2017年2月28日 提交论文初稿。

5. 2017年3月20日 论文写作中期检查。

6. 2017年5月10日 提交论文正式稿。

7. 2017年5月20日 答辩(拟定)。

8. 2017年5月21日―5月24日 修改。

9. 2017年5月25日 提交打印稿、电子稿。

二、学校毕业论文(设计)选题管理操作流程及日程安排

1、 2016年11月11日前,系主任在教务管理系统“实践教学—毕业设计管理—指导教师安排”中安排教师,确定教师可指导专业及学生人数;

2、 2016年11月9日- 11月18日前, 指导教师在教务管理系统“实践实验—毕业论文(设计)”中根据可指导专业及人数申报课题(可以是具体题目或方向,一个方向可以有多个人,但要求一人一题);

3 、2016年11月23日前,教学副院长在教务管理系统“实践教学—毕业设计管理—课题申报审核”中审核指导教师课题是否合理、是否需要安排双导师;

4、 2016年11月24日- 12月9日,学生在教务管理系统“实践环节—毕业论文(设计)”中选择课题、指导教师;

5、 2016年11月24日- 12月9日,指导教师在教务管理系统“实践实验—毕业论文(设计)”中选择学生;

6、 2016年12月12日- 12月16日,系主任或教务干事在教务管理系统“实践教学—毕业设计管理—选题情况查看”中为未选题或未被老师选中的学生指定教师。

三、指导教师职责

1. 严格把关选题的可行性,指导学生写作开题报告。开题报告的内容应包括课题的选题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创新之处、所用方法和现实价值等方面。

2. 及时下发书面的毕业论文任务书,指导学生确定选题内容,提出基本要求,安排写作进程。坚持教书育人原则,严格要求,积极引导。重点培养学生独立思考、自主创新的能力,以及综合运用所学的理论知识和基本技能去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3. 定期检查学生的工作进度和完成质量,及时答疑、解难。指导时间应依据进度而定,指导方式可灵活多样(如电话、邮件等),但当面指导的次数不应少于三次。

4. 2017年5月10日前接收学生毕业论文的正式稿,并认真评阅,实事求是地填写《鉴定意见》中的“指导教师评语”。“评语”不能过于笼统,应对论文的选题意义、分析论证、创新之处、结构安排、书写规范、不足之处等方面做出客观评价,最后建议评分等级。

5. 指导学生进行答辩准备,包括衣着、举止、内容提要和主要问题等方面。

6. 指导教师须将所有的指导信息存档,并在学生论文答辩后上交院系。

7. 实行指导教师责任制,指导教师应对所有学生的论文质量负有全部责任。

四、论文写作要求

1. 2017年3月20日院系将对论文的写作情况进行中期检查,不合格者取消第一次答辩资格,参加第二次答辩需按毕业论文学分缴纳重修费。

2. 论文应与本专业相关。

3. 严禁抄袭或者复制他人论文等舞弊行为,违者将不予答辩,并按课程考试作弊处理。

4. 毕业论文的格式模板和写作规范请参考英语专业毕业论文撰写规范及要求。

5. 字数6000英语单词以上。

五、答辩

答辩的目的是检查论文的可行性和可信度、学生的口头表达能力、指导教师评价的合理性等。

答辩时间拟定于2017年5月20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经认定合格的论文才可答辩。第一次答辩未通过的论文另择时间进行第二次答辩。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参加答辩:

1. 有抄袭行为;

2. 在校外写作毕业论文,但未到院系备案或汇报进度;

3. 中期检查不合格;

4. 未与指导教师联系,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毕业论文正式稿,无书面的毕业论文《任务书》、《指导教师评语》等材料。

答辩程序:

1. 学生简要报告论文的选题意义和研究目的,该选题在国内外的研究现状或代表性的研究成果,该论文的基本内容、研究方法和创新之处。

2. 答辩小组成员向学生提问。提问内容包括:与该课题相关的前沿理论和方法,论文中需要进一步说明的问题、有待改进的地方,考察、鉴别学生独立思考和逻辑思辩能力的问题等。

3. 学生当场答辩,至少回答三个问题。

六、修改

毕业论文答辩后,学生须在三到五天之内按照答辩小组的要求和意见修改论文,按时将修改后的打印稿上交答辩秘书。

七、评分等级

评分等级共分为五等,即优秀、良好、中等、及格和不及格。

八、考勤

学生在文献查阅阶段可由指导教师进行考勤。学生请假累计不得超过二十天,两天(含两天)以内由指导教师签字后交院办备案,两天以上须由院(系)主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签字并上报备案。如违反该规定,轻则论文成绩扣分,重则推迟答辩时间直至取消答辩资格。如确有特殊情况,可向院系提交书面说明,学院将酌情处理。

英语系

2016年11月12日

附件下载:

1、2017届英语专业(含兴湘)本科生毕业论文安排.doc (46.00 KB)

2、13级本部英语专业毕业论文安排.doc (208.00 KB)

3、13级兴湘英语专业毕业论文安排.doc (149.00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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