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年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及报考研究生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

来源:湖南省调解理论研究与人才培训中心 发布时间:2017-08-29浏览次数:

为切实做好我校2018年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及报考研究生资格审查工作,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湘潭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管理办法》(湘大教发[2017]7号)、《湘潭大学关于教授联名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和《8797威尼斯老品牌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细则》的有关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根据学校有关文件精神成立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如下:

组 长:胡 强

副组长:罗益花

成 员:胡 慧 曾新民 王建香 曹 霞 熊 毅 陈 娟

陈宇平 易娜伊 肖智立 胡 俊 杨维春 张 智 孔繁凡

蒋孟昕 周 芳 唐 千 许 迪 周 敏 刘溟辉 盛 莉 曾 艳

工作秘书:罗静 丁炜灵

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根据教育部、学校和学院有关规定,本着公平公正,一切以学生为中心的原则,组织开展推免生的资格审查、推荐及报考研究生的资格审查工作。

二、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

(一)推免生资格

学院按照《湘潭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管理办法》(湘大教发[2017]7号)文件进行资格审查。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在校期间参军入伍,且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且已退役的2018届本科毕业生,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者,可免试推荐攻读硕士研究生。

(二)推免指标分配原则

学院根据学校的指标分配原则、指标数,按照预计毕业生人数、上届考研率等情况分专业计算并分配至各专业。

(三)推免程序

1. 8月28日-9月1日,申请推免的学生在教务管理系统中自愿报名,并收集符合单列指标直推条件的学生相关材料。

2. 9月4日前,学院在新教务管理系统中对申请单列指标直推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并整理报送相关材料。

3. 9月8日,学院根据学校公布下拨至学院的推免生指标数,按照学校分配原则、各专业毕业生人数等情况将推免生名额合理分配至各本科专业。

4. 9月13日前,学院根据相关规定,对申请推免的学生分专业进行综合排名推荐并在院内公示;同时,按有关规定进行教授联名推荐。

5. 学院确定拟推荐学生名单,经院内公示无异议后,于9月15日前在教务管理系统中上报推荐学生,并整理报送相关材料。

(四)其他

1. 我校2018年“研究生支教团”遴选推荐工作由校团委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详见校团委通知),推荐名单由校团委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2. 学校是按照教育部下拨指标开展推免工作,因此推免工作是一项指标资源受限的工作,竞争激烈。申请者要认真考虑后再决定是否申请。凡是被本校或外校接收的被推荐者,学校将不受理其放弃免试攻读研究生学位的申请。

3. 报考研究生资格审查工作按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备注:

一、附件

二、学校、学院相关文件与规定

1.《湘潭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管理办法》(湘大教发[2017]7号)(见学校政务信息港,2017年4月17日发布)

2.关于做好2018年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及报考研究生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见学校政务信息港,2017年8月25日发布)

3. 《湘潭大学关于教授联名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见学校政务信息港,2017年8月25日发布)

4. 8797威尼斯老品牌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细则 (见院内宣传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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