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推荐研究生参评2014年度宝钢优秀学生奖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4-06-04浏览次数: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2014年度宝钢教育奖评审工作通知》(宝基字[2014]2号)文件精神,我校2014年度宝钢教育奖评审工作开始启动。为做好研究生参评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我校共推荐2名研究生参评,届时校评审委员会从中差额推选出1名参加全国评选。今年全国获奖指标减半,奖金增加一倍。

二、申报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诚实守信。

2、勤奋学习,成绩优秀,具有一定的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动手能力、灵活运用知识能力、口头与书面语言表达能力(简称五种能力);研究生还应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并取得一定的优秀研究成果。

3、尊重师长,友爱同学,乐于助人,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能承担社会工作,具有团结协作精神。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乐观进取。

5、至少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文科硕士生以第一作者(导师第一作者,本人第二作者,视为本人第一作者)至少发表CSSCI级学术论文1篇;理工科硕士生至少以第一作者(导师第一作者,本人第二作者,视为本人第一作者)至少发表SCI或EI级学术论文1篇。

(2)文科博士生以第一作者(导师第一作者,本人第二作者,视为本人第一作者)至少发表CSSCI级学术论文3篇;理工科博士生以第一作者(导师第一作者,本人第二作者,视为本人第一作者)至少发表SCI或EI级学术论文3篇。

(3)其他学术竞赛、发明专利等成绩特别突出者。

6、对于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且担任主要学生干部者,在科研情况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三、评审原则及评审程序

1、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最多推荐1名,可以不推荐。校研究生会、研究生团委推荐1名。

2、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掌握评选标准,严格遵守评审程序。

3、研究生院组织专家进行初评,最终由宝钢教育奖湘潭大学评审工作小组负责评审工作。

四、推荐材料要求

①严格按照填表说明的要求填写《宝钢教育优秀学生奖评审表》(以下简称《评审表》,见附件1),且不得更改表格样式。《评审表》中有字数要求的,字数均含标点符号和空格;②提交《评审表》1份,各种证书、奖状、论文、著作等附加证明材料复印件(须经单位审核盖章)1份;③《评审表》和证明材料均用A4纸打印,并提交电子文档。纸质申报材料请于2014年6月23日之前报送至研究生院教育办,同时发送电子版至yjyb@xtu.edu.cn

湘潭大学研究生院

2014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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