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9年度继续教育情况摸底工作的通知

来源:53460046@qq.com 发布时间:2009-05-18浏览次数:

为确保我校教职工2009年度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工作的顺利进行,请各单位对今年拟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的继续教育情况进行摸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职工申报专技资格,任现职以来,每年必须接受一定时间的继育培训(含访问学者、单科进修、在职攻读博士(硕士)学位及其它相关培训等),从2003年起年均累计时间不少于12天(或相应学时)。

二、教职工参加继续教育培训的情况均记入《专业技术人员教育登记证书》,由组织人事干事持证到人才交流与培训中心验证并办理有关证明材料。

三、社科、卫生、档案、会计等系列的专业技术人员,因各系列的要求不同,请参照相关上级部门的要求进行继续教育培训学习。

四、请各单位于6月5日前填好《2009年湘潭大学教职工继续教育培训情况摸底表》,并将办证费发票,一寸免冠照片1张交人才交流与培训中心。

相关事宜请与晏婧老师联系。13787425124

附件《2009年湘潭大学教职工继续教育培训情况摸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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