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4年“千人计划”有关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4-08-15浏览次数:

有关部门(单位)人事(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根据中组部办公厅《关于2014年“千人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组厅字〔2014〕27号)精神,现就有关项目人选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按照“择天下英才而用之”的要求,进一步加大引才力度,在保证人选质量基础上,保持适度引才规模,优化引才结构。突出“高精尖缺”导向,重点向引进高端制造、民生科技等领域倾斜,支持引进从事重大原始创新研究和有望实现重大突破的人才。在引才项目上,重点向“青年千人计划”、“外专千人计划”和“顶尖人才和创新团队”项目倾斜。

二、项目类型及申报条件

1.创新人才长期项目(含人文社科项目)重点学科和重点实验室平台

(1)申报人一般应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不超过55岁;在海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国际知名企业或金融机构担任正教授或相当职务;从事自然科学、工程技术以及经济金融、管理等领域的研究工作,具有世界一流的研究水平,近5年在重要核心刊物上发表具有重要影响的学术论文,或获得国际重要科技奖项或掌握重要实验技能、科学工程建设关键技术。

(2)人文社科项目申报单位为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重点引进知识产权法、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国际法、国际经济法、国际关系、外交学、心理学等专业的急需紧缺人才。申报人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在国外一流大学或研究机构、文化艺术单位具有教授级(或相当于)职务;为国际同行所公认,具有较广泛的国际学术影响力。

(3)申报人一般应未全职在国内工作;已经在国内工作的,回国时间应在一年内。引进后应全职在国内工作不少于3年。累计申报次数原则上不超过2次。

(4)申报人在年龄、学历、职务、职称等方面需破格的,请说明理由。

2.创新人才短期项目重点学科和重点实验室平台

(1)申报人须系国家科技、产业发展和学科建设急需、紧缺领域的领军人才或学术带头人,并符合创新人才长期项目第(1)条有关要求。

(2)申报人在国内工作单位固定,有明确的工作目标任务,能做出实质性贡献。

(3)申报人已与用人单位签订至少连续3年、每年在国内工作不少于2个月的正式工作合同,并明确合同期内工作成果知识产权的归属。累计申报次数原则上不超过2次。

3.“青年千人计划”项目

(1)申报人属自然科学或工程技术领域,年龄不超过40周岁;在海外知名高校取得博士学位,并有3年以上海外科研工作经历;在国内取得博士学位的,应在海外从事教学或研究工作5年以上;在海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或知名企业研发机构有正式教学或科研职位;是所从事科研领域同龄人中的拔尖人才,有成为该领域学术或技术带头人的发展潜力。

(2)申报人引进后应全职回国工作。一般应未全职在国内工作;已经在国内工作的,回国时间应在一年内。

(3)对博士在读期间已取得突出研究成果的应届毕业生,或其他有突出成绩的申报人,可以突破年龄、任职年限等限制,破格引进。计算年龄和工作年限的截止日期为申报截止时间。

4.顶尖人才与创新团队项目

申报人应为自然科学研究或工程技术领域国际顶尖专家,引进后全职在国内工作至少5年,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诺贝尔奖、图灵奖、菲尔兹奖等国际大奖获得者;美国、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发达国家科学院院士或工程院院士;在世界一流大学、科研机构任职的国际著名学者;国家急需紧缺的其他顶尖人才。

5.文化艺术人才项目

申报主体为国有文化单位、艺术院校。试点期间引进规模控制在30人以内。从事研究工作的申报人,一般应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不超过55岁;从事舞台艺术和创意设计的申报人,可适当放宽学历和年龄要求。申报时一般应未全职在国内工作;已经在国内工作的,回国时间应在一年内。申报长期项目的,引进后应全职在国内工作不少于3年;申报短期项目的,要求在国内连续工作至少3年,每年不少于2个月。申报人累计申报次数原则上不超过2次。申报人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国际著名艺术团体担任艺术总监、首席指挥、乐队首席或声部首席、歌剧舞剧主演、舞蹈指导、高级舞美设计师、高级舞台技师等重要职务,或在国际知名艺术院校担任教授职务3年以上,其业务水平受到业内专家的肯定。

(2)在国际知名文化机构、企业担任高级经营管理职务,近5年来策划、组织、推广过国际性文化项目或具有较大国际影响的文化活动。

(3)在国际著名高校、科研机构、文化机构担任高级研究职务,从事文物保护、图书馆学、舞台艺术等专业的研究应用,取得了较大成就,在领域内有较高知名度。

(4)在国际大型文化企业担任高级文化创意设计职务,或业内知名创意设计大师,其作品顺应时代要求,创意独特,影响广泛,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三、申报要求

1.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要按照“千人计划”申报工作的总体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切实履行职责,按照“按需引进”原则,认真做好有关项目的申报工作。

2.申报人应客观、如实、完整地填写申报材料,不得空项、漏项,不得弄虚作假;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要各负其责、严格把关,科学评估引进人才综合素质和能力水平,加强引才审核工作,确保信息的真实性,防止弄虚作假。

四、申报程序

用人单位与申报人达成初步意向之后,应由学术(技术)委员会或类似机构,组织专家对申报人的学术(技术)水平进行评价,通过后签订正式工作合同或意向协议,再分别填写相应申报书按程序报送。

1.创新人才长期项目(含人文社科项目)、短期项目。依托重点学科平台引进的,教育部直属高校以学校为单位向我司申报;其他中央部门所属高校、中国科学院所属研究机构和中国社会科学院有关研究机构,由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报我司。教育部直属高校依托重点实验室平台引进的,以学校为单位向我司申报。

2.“青年千人计划”项目和顶尖人才与创新团队项目。教育部直属高校以学校为单位向我司申报;其他中央部门所属高校,由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报我司。

3.文化艺术人才项目。教育部直属高校以学校为单位向我司申报。

五、申报材料报送要求

1.申报材料包括:关于2014年“千人计划”申报情况的报告和申报人选情况汇总表,申报人申报书、附件、海外高层次人才简要情况表。附件材料一般应包括:(1)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2)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3)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工作合同或意向性工作协议复印件;(4)在海外任职的证明材料;(5)主要成果(代表性论著、专利证书、产品证书)复印件或证明材料;(6)领导(参与)过的主要项目证明材料;(7)奖励证书复印件;(8)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青年千人计划”项目申报人的附件还应包括3封国外同行专家的推荐信;文化艺术人才项目,还应提供相关影像资料。

2.申报材料文本请登陆“千人计划”网站(http://www.1000plan.org)下载。

3.材料报送要求:需报送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档各1份,电子文档以部门、学校为单位以光盘形式报送,内容应与纸质材料完全一致。

(1)纸质材料要求:每位申报人的申报书和附件合并装订,海外高层次人才简要情况表另附。分别用档案袋装好,并在档案袋的封面和底部均注明学校(所)、姓名、申报专业领域(直接用汇总表上的相应数字编号代替)、申报项目、申报平台。

(2)电子文档要求:创新人才项目按平台分类,长期、短期项目分开,并按专业领域分别存放;“青年千人计划”项目按专业领域分别存放。每位申报人的材料单独存放一个文件夹,名称为申报人姓名,内容包括:“XXX申报书”、“XXX附件”、“XXX海外高层次人才简要情况表”三个文件。

“青年千人计划”项目的电子文档还需由用人单位通过“青年千人计划评审系统”(http://pingshen.1000plan. org)上传。

4.顶尖人才与创新团队项目采取一事一议,申报材料单独报送。其他项目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14年9月12日。

5.申报材料请寄送中国人民大学明德主楼1133室(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59号,邮编:100872)

6.联系方式。

(1)教育部人事司人才与专家工作处

联系人:高颉 杨博宇

电话:010-66096829/7602 66096830(传真)

电子邮箱:qrjh@moe.edu.cn

(2)中国人民大学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吴振

电话:010-82501029 13810468185

教育部人事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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