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教学、科研等平台经费和个人教学、科研经费使用的通知

来源:光明日报 发布时间:2017-05-22浏览次数:

各国家级、省部级、校级教学平台和科研平台负责人、各层次教学、科研项目主持人:

按照上级和学校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教学、科研等平台建设经费的合法依规使用,现将《湘潭大学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湘潭大学差旅费管理办法》、《湘潭大学科研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等一系列相关财务制度汇总并上传至群文件,同时在群里滚动发布该通知三天,在学院主页发布。

请各平台负责人、教学科研项目主持人和参与人下载文件,仔细研读,认真学习,执行到位。

各经费负责人应切实履行好经费的主体管理职责,各类经费支出应严格依法遵规,派出事由是否合适应严格执行上级规定,派出人员严格执行上级各项文件要求,如派出事由及产生费用不符合财务审核、派出纪律而出现无法报账等情况,后果自负,学校也将据情追责。

学院将严格执行上级各项文件,履行监督责任。该汇总文件中如有后续修订、更新和未及涵括的,请以学校和上级有关部门相关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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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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