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2017-2018学年寒假放假安排的通知

来源:人权研究 发布时间:2018-01-04浏览次数:

校属各单位:

根据学校教学计划安排和工作部署,现就2017-2018学年寒假放假安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学生放假时间为2018年1月14日(星期天)至3月4日(星期天),3月5日(星期一)至3月11日(星期天)为预备周学生重考考试时间,3月12日(星期一)正式上课。

教职工放假时间为2018年1月15日(星期一)至3月3日(星期六),1月13日、14日正常上班,3月4日(星期天)报到,3月5日(星期一)正式上班。

二、值班工作

学校值班室设在党委办、校长办行政科(综合办公楼505室,电话:58293253)。校属各单位均要安排人员值班,并由单位领导带班,假期白天值班时间为: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请各单位于1月10日前将本单位值班安排表分别送交党委办、校长办综合科(综合办公楼509室)及保卫部(处)办公室、人事处办公室。假期如遇突发事件,值班人员要迅速逐级上报。

三、教学有关工作

1. 各类学生考试全部结束后,请各学院(系、部)任课教师于1月22日前分别在校园网教务管理系统、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上登录本专科学生及研究生的成绩,并向学生所在学院(系、部)提交成绩册。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期提交成绩的,各学院(系、部)需于1月12日前将情况说明分别交教务处教务科、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2. 各院(系、部)务必在考试结束后一周内将学生不及格课程及成绩告知学生本人。2015-2016级本科学生2017-2018-2学期重修类课程选课时间定在2018年3月12日至3月28日;2012-2014级本专科学生2017-2018-2学期毕业重修类课程选课时间定在2018年3月21日至3月28日。具体要求见湘大首页-教务处-通知公告:http://jwc.xtu.edu.cn)

3. 教务处、研究生院以及各学院(系、部)和有关职能部门要认真做好下学期排课计划及开学准备工作。

四、安全保卫工作

1. 寒假期间,保卫处设值班室,实行昼夜值班。值班地点设在服务大楼一楼,值班电话:58292110。

2. 各学院(系、部)要特别加强对办公教学场所,实验室(所)和学生宿舍的安全检查,杜绝火灾等重大安全事故发生。

3. 各单位放假前要召开会议对学生、教职工进行安全宣传教育。寒假期间,学生如有特殊原因要留校的,向本学院(系、部)提出申请。各学院(系)将寒假留校学生名单于1月9日前报学生工作部(处)学生管理科,联系电话:58292081。

4. 假期安全保卫工作的具体要求事项,按照保卫处《关于加强寒假安全保卫工作的通知》执行(见附件)。

五、后勤保障等工作

1. 寒假期间开放乐园、雅园餐厅。

2. 放假前和开学上课前,各单位都要认真打扫一次环境区卫生和室内卫生,特别是教学楼、办公楼、学生宿舍要打扫干净;寒假期间,维修改造项目要做到文明施工,并在开学前对施工现场进行整理清扫。

3. 寒假期间全校实验室照常开放,不停水、电,以便教职工利用假期开展教学准备工作和科研工作;图书馆实行值班开放,具体安排由图书馆落实并予以公布。

4. 基建部门要利用假期抓好各项在建工程项目的文明施工与安全管理,确保工程进度。

5. 各单位要认真做好防寒工作。

6. 各单位在放假前,要将所有机要文件、传阅文件、资料退回党委办公室机要室、校长办公室综合科,以防丢失或泄密。同时要按照学校档案馆的要求,认真做好档案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六、其他工作

1. 学生工作部(处)以及各学院(系)要加强对在校学生的管理,做好春节慰问工作。

2. 各单位要高度关爱生活困难教职工和家庭贫困学生,开展多种形式的送温暖活动,确保生活困难教职工和家庭贫困学生过一个温暖、祥和的春节。

3. 各单位要结合实际,通过各种形式,认真开展走访慰问离退休老同志工作。走访慰问活动结束后,请各单位将活动开展情况报送离退休工作部(处)办公室。

以上通知,各单位要认真组织传达,并妥善安排好本单位的工作及教职工的休息。

湘潭大学校长办公室

2018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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