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夏形义同学被省人民政府追认为烈士

来源: 发布时间:2008-04-20浏览次数:

近日,从省民政厅获悉,根据《革命烈士褒扬条例》有关规定,经湖南省人民政府研究决定,追认因扑救山火而壮烈牺牲的夏形义同学为烈士。

夏形义同学生前系我校我院2003级对外汉语专业学生。2007年2月3日,夏形义同学在参加村里组织扑救山火的过程中,为保护集体财产安全,奋不顾身扑火,英勇牺牲。夏形义同学在生与死的考验面前,把党和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无私无畏,不怕牺牲,表现出高度的政治觉悟和英勇无畏的革命英雄主义气概,集中体现了一位优秀大学生和共青团员坚定的政治信仰,体现了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和时代精神,体现了当代青年学生崇高的精神追求和良好的道德风貌。

夏形义英雄牺牲后,他的崇高精神和英雄事迹感动了三湘大地,传遍了大江南北,先后被追认为“湖南省优秀共青团员”、“湖南省优秀大学生”,并被中共湖南省委追认为中国共产党党员。

(王广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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