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0年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
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及报考硕士研究生
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教学部),校属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我校2010年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及报考硕士研究生资格审查工作,根据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件精神及学校相关文件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为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学校成立“2010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及报考硕士研究生资格审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陈小明
副组长:周益春
成 员:高协平 张海良 陈立新 李军波
周 琦 吴 红 罗凤华
各学院成立由院长、分管本科和研究生工作的负责人、分管学生工作的负责人及导师、班主任等人员组成的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本学院推免生资格审查、推荐等工作和报考研究生资格审查工作。工作小组名单于9月10日前报教务处教研科。
二、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
(一)推免生资格
各学院严格按照《湘潭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湘大教发〔2009〕24号)文件第二条至第八条进行资格审查。
(二)推免指标分配原则
根据教育部有关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文件精神,结合学校的具体情况,确定以下推免指标分配原则:
1、学校推免指标分为下拨学院指标和学校单列指标。
2、在确定单列指标后,下拨学院指标由学校按学位点教育质量加权系数、2009年本科生考研率、本科生加权人数、国家特色专业、国家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国家教学团队、基地班等指标分配至各学院。
3、学校从符合推免条件的学生中,选拔3―4名热爱学生工作的学生免试攻读本校硕士研究生,先保留硕士研究生学籍专职从事学生辅导员工作,2年后再脱产攻读普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后自行择业。具体选拔要求见人事处、学工处通知。
(三)推免程序
1、9月10日前,各学院将符合“学校直接选拔条件”的学生材料报送教务处教研科。
2、9月14日前,学校领导小组审查符合“学校直接选拔条件”的学生材料,确定单列指标及直接选拔名单后,由教务处在校园网上公示学校直接选拔名单,公示期为7天。
3、学校于9月22日左右公布下拨至各学院的推免生名额。
4、各学院工作小组根据本学院实际情况确定学院推荐综合排名方案,对符合推荐条件的学生按照所分配的名额进行排名推荐。综合排名内容包括学生本科阶段三年课程成绩和复试成绩,两项考核内容权重分别为:80%、20%。
5、有意向到著名高校和中国科学院等知名院所的院士或著名专家教授处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的,应自行与招生高校(科研院所)联系,并于9月25前将接收单位“书面接收函”及时反馈到所属学院工作小组。
6、各学院必须在9月29日前将参加复试学生名单报研究生处招生办公室,并组织拟推荐免试生进行体检,体检统一在学校医院进行。
7、推免生复试在10月10日完成,所有推免生不再参加入学复试,不得再参加全国研究生统考。(复试程序及内容见附件2、附件3)
8、10月13日前,各学院根据推荐条件和学校下达的名额,在学生自愿报名的基础上择优遴选,确定推荐学生初选名单,并在学院张榜公示。
9、各学院工作小组在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确定推荐学生名单,于10月15日前将推荐学生汇总表(见附件1)、个人申请表、学生成绩总表、体检表、学院推荐材料等报学校教务处教研科(推荐至校外单位须另附单位正式接收函)。所有推荐材料的真实性由具体经办人和学院负责。
10、学校领导小组于10月中旬审查各学院推荐材料,确定正式推荐名单后,由教务处在校园网上公示学校推荐名单,公示期为7天。
11、推免生须密切关注学校研究生工作部(处)和教务处网上信息,按规定填写教育部下发的《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凭校验码在国家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表格和校验码发放时间,教务处将另行通知),并在国家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到报考点办理报名确认手续。
三、报考硕士研究生资格审查工作
(一)报考硕士研究生的基本条件
1、凡是符合教育部报考研究生条件的应届本科学生,均可报名;各学院务必将本单位应届毕业生报考研究生的学生总数报研究生工作部(处)研招办。
2、根据学分制教学管理规定,提前修满教学计划规定的各类学分且能提前毕业的2007级学生,经本人申请,所在学院严格审查、把关并推荐,学校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可以提前报考研究生。
(二)有关程序及事项
各学院务必将通过审核的提前报考研究生的本科学生名单汇总表(按附件4规定格式用A4纸打印并发邮件)于10月10日前报教务处教研科(jyk@xtu.edu.cn)。
凡符合报考研究生资格的学生,由学院通知学生本人,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和办理报名确认手续。
四、工作原则
各学院工作小组应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把关,认真审核,确保我校推免生的质量。凡在推荐和审查工作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该学院的推荐指标或学生报考研究生资格,并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对责任人作出严肃处理。
特此通知
附件:
1、湘潭大学2010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汇总表
2、湘潭大学2010年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安排
3、湘潭大学2010年招收推免生复试情况表
4、湘潭大学2007级本科生提前报考研究生汇总表
二○○九年九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