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大学本科招生免学费及人才培养优惠政策

来源: 发布时间:2014-04-15浏览次数:

湘潭大学本科招生免学费等

优惠政策及人才培养政策

(一)本科招生优惠政策(摘要)

1、高分考生不仅全免学费,而且另加生活补助费3000元/年,具体要求及政策如下:

湖南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原始分)超过湖南省一批控制线60分以上(非湖南省考生高考成绩超过我校在该生源省份投档线50分以上),且第一志愿填报我校并被我校录取的,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l 第一学年享受全额奖学金(免学费+生活补助费3000元)。

l 如果入校后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且本学年成绩排名所在专业前25%,享受下一学年全额奖学金(免学费+生活补助费3000元);

l 如果入校后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且前三学年成绩综合排名专业前30%并本人愿意,可以免试保送攻读湘潭大学科学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期内学费全免+每年约3000元生活补助费)。

2、不退档和满足专业志愿,具体要求如下:

对湖南本科一批进档考生,身体健康且

l 专业服从调剂者,我校承诺不予退档。

l 高考成绩超过我校投档线10分以上,我校承诺满足其所填报的六个志愿中的一个。

l 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赛省赛区三等以上奖励,或高考成绩超过我校投档线20分以上 ,或高考文化科目单科位于全省前万分之一以内者,我校承诺满足其第一专业志愿要求。

(二)提前免试推荐攻读硕士、博士学位。

保送研究生,大学期间成绩排名专业前30%的学生,可以申请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博士研究生;成绩特别优秀者可以申请保送中科院、北京大学等著名院所及名校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

提前毕业考研,学校按照学分制管理,实行弹性学习年限,修满规定学分提前达到毕业要求者,可申请提前毕业并提前报考研究生。

跨国交换,学校与美国、日本、韩国的名校进行校际学生互换,联合培养国际化人才,每年选拔、输送一批优秀学生赴国外学习一年。

中外大学双文凭,学校与西班牙莱昂大学、法国萨瓦大学、英国斯旺大学等欧洲名校签订了相关专业合作培养项目协议,双方互相承认学分,采取“3+1”或“2+2”模式共同培养高层次国际化人才,在校学生可自主申请参加,达到培养要求者可分别获得湘潭大学与国外合作大学颁发的文凭。

转专业,在大学一年级或二年级期间,学生可根据自身兴趣爱好按学校规定申请调整专业;

双学位,学校推行主辅修制和双学位制。学有余力,对其他专业感兴趣的本科生,可以在学习主修专业(即学籍注册专业)的同时,自主选择修读一个辅修或双学位专业 ,也可以在学习主修专业的同时,通过多修方式选修另一专业的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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