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湘潭大学2022-2023学年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3-10-08浏览次数:


各班级:

根据财政部等五部门制定的《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21〕310号)和省财政厅等五部门制定的《湖南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湘财教〔2022〕13号)、湖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湘学助〔2023〕36号)等文件精神,我校将开展2022-2023学年本科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通过我校2023-2024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品学兼优的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全日制本科(含第二学士学位)在校在籍学生。

二、评选名额及奖励标准

我院评选学生名额共42人;奖励金额5000元/人;学校下发名额(见附件1)。本院分配给各班名额(见国家助学金通知附件6)。

三、评选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在本专业的前50%,参评当学年度必修课程成绩没有不及格科目;

6.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为入库困难生

四、报送材料时间及要求

材料报送

各班将班级评议表(和国助是同一班表,国励志和国助总共只要交1份纸质版见附件4);②申请人的《本专科国家励志奖学金导入模板》(见附件3,只要电子版);③2022-2023学年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2,纸质档原件一式两份,可调小填报内容的字体,注意字数要求,不得改变表格原格式,除签名处手写外其他均打印);④上学年成绩单(至学校新办公楼三楼自助打印机打印成绩单);相关证书复印件(如四六级、获奖证书等),于10月16上午11:00前报送纸质稿材料至外语楼315学工助理(报送纸质材料时,每位申报者的材料请按照上述③至⑤材料顺序排序。)

班级评议出的国家励志奖学金拟推荐学生,请加QQ群719103922,在群内交电子版《本专科国家励志奖学金导入模板》并命名为20英一+姓名﹣本专科国家励志奖学金导入模板的样式

二)具体要求

2022-2023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不得更改表格的内容、格式,或使用自制表格,申请理由抬头空2个字符。推荐理由、学院意见栏及签名之处,必须由相关负责人亲手签写,院系审核意见需加盖公章;申请理由、院系审核意见按省系统字数要求填写;其他表格内容必须使用电脑录入、不允许手写、不得涂改或出现空白项(如该项无内容,请使用斜杠标明),每人一页两份。(见附件5国励志申请表填写说明


附件1:2022-2023学年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分配表(学校分配)

附件2:2022-2023学年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

附件3:本专科国家励志奖学金导入模板

附件4:班级评议表

附件5:国励志申请表填写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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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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