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1年度宝钢教育奖评审工作通知》(宝基字[2021]3号)精神,我校2021年度本科生宝钢教育奖评审工作开始启动。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评审遴选程序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我校2021年度宝钢优秀学生奖本科生推荐名额为3人(各学院原则上推荐1人申报),包括优秀学生特等奖提名人1人。
二、申报条件
申报宝钢优秀学生奖的条件:
(1)热爱中华人民共和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诚实守信。
(2)勤奋学习,成绩优秀,具有一定的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动手能力、灵活运用知识能力、口头与书面语言表达能力(以下简称五种能力);“创新创业”实践中取得突出成果。
(3)尊重师长,友爱同学,乐于助人,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能承担社会工作,具有团结协作精神。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乐观进取。
(5)本学年同时获得政府奖学金(政府奖学金是指中央和地方政府出资设立的奖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等)和校学年综合奖学金的,自获奖之日起一年内不再参评学校设立的社会资助奖。
三、评审原则及评审程序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掌握评选标准,严格遵守评审程序。
2.评选注重申报人的思想政治素质,全面衡量申报人的各方面表现。在此基础上:对申报学生侧重对其“五种能力”以及自我养成意识的考核。
3.宝钢优秀学生奖本科生的组织申报工作由学生工作(部)处负责,由宝钢教育奖湘潭大学评审工作小组开展评审工作。宝钢优秀学生奖获得者中的特别优秀者,由学校提名,推荐参与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的评选。
四、推荐材料要求
1.请严格按照填表说明的要求填写《宝钢教育优秀学生奖评审表》(以下简称《评审表》,见附件2),且不得更改表格样式。《评审表》中有字数要求的,字数均含标点符号和空格;
2.提交《评审表》1份,各种证书、奖状、论文、著作等附加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
3.《评审表》和证明材料均用A4纸打印,并提交电子文档。
4.2021年6月18日中午12点前,请申报者将《宝钢教育优秀学生奖评审表》纸质档材料交至外语楼315(1)学工助理办公室,《宝钢教育优秀学生奖评审表》及《2021年度湘潭大学宝钢教育基金优秀学生奖候选人基本情况一览表》(附件3)的电子档请发送至邮箱1209168636@qq.com。申请材料概不退还,请知悉。
8797威尼斯老品牌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1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