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办理托管毕业生有关后续服务办理流程

来源:湘潭大学人权研究院 发布时间:2007-01-11浏览次数:

已办理托管毕业生有关后续服务办理流程

湖南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 (2006年12月19日15:55)

--------说明:已在中心办理户籍、档案托管的毕业生,可以办理有关后续服务,如续签托管合同、转出户籍和档案、开具有关证明等。

一、续签托管合同

毕业生需继续在中心办理档案、户籍托管时,只需在托管期满后来我中心“托管服务窗口”续签托管合同,同时凭交费清单在“交费”窗口交纳服务费用即可。户籍、档案托管如超过合同规定的期限,另需收取5元/月的滞纳金,超过期限一月以内不予收取,一月以后,凡超过二十天则按满月收费。外地毕业生确不能来人交纳托管费用的,可以通过邮局邮寄。

二、有关证件、证明的办理

在我中心办理了档案、户籍托管的毕业生,其本人一切有关档案的证明都可由我中心出具。毕业生来办理有关证件、证明时,需凭与我中心签定的《人事档案、户籍托管合同书》(或托管凭证卡)、身份证件(或毕业证)方可办理。

1、领取户籍卡

凭与我中心签定的《人事档案、户籍托管合同书》(或托管凭证卡)、身份证件(或毕业证)在“档案户籍受理”窗口领取。

2、身份证办理

在中心领取“户籍卡”--在长沙市雨花区侯家塘派出所办理或在长沙市公安局户证窗口办理。

按照湖南省公安厅的规定,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在2008年以前进行换发,已办理户籍托管的毕业生在此期间可来中心办理换发事宜。

湖南省公安厅已设立4个身份证异地办理地点,湖南籍居民可在此4个地点换发身份证(仅作参考,如有调整,以公安部门公布的为准),并需交纳一定的费用。

广州:广州市东风西路156号湖天宾馆421室,联系电话:020-81084737;

深圳:深圳市罗湖区东门南路2019号芙蓉宾馆后门一楼,联系电话:0755―2206461;

深圳:深圳市福田区下沙碧海红树园2栋东座33A,联系电话:0755―82047203;

上海:上海市杨浦区黄兴路217号二钢明珠楼7104,联系电话:021―65193783。

3、婚育证明(未婚证明)

在中心领取“户籍卡”到雨花区民政局办理“婚育证明”.

4、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明

在中心领取“户籍卡”,到雨花区民政局办理“婚育证明”再到本中心领取并填写《生育证明》申领表,然后在雨花区计生办办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明”.

5、结婚证办理

在中心领取“户籍卡”并携带双方身份证在长沙市雨花区民政局政务大厅办理(男女双方任一方只要有长沙户口,在任一方所在的民政局登记都可办理)。

6、出国、出境(港澳)通行证办理

在中心领取“户籍卡”然后在长沙市出入境管理中心办理。

7、户口迁出办理

因落实就业单位、升学、回原籍、结婚、购房等原因需办理迁出户口关系,迁往长沙市五城区以外的,在中心领取“户口迁移证”即可,迁往长沙市五城区以内的,在中心领取“户籍卡”后直接在迁往地派出所办理。

8、无犯罪记录证明办理

中心经核实个人档案后开具证明,然后到派出所由户籍警官办理即可。

9、< 一孩生育证>(又称“准生证”)办理

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需办理< 一孩生育证>的夫妻,首先携带夫妻双方户口本原件、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夫妻双方结婚证原件来我中心领取生育一孩申请表,我中心签好意见并盖中心计划生育章,然后在东塘街道新雨社区居委会登记办证情况,再在雨花区计划生育协会领取人口学校< 结业证>(办证时间每月9日上午,节假日顺延) ,再在女方户口所在区(注:我中心所在区为雨花区区政府)办理妇幼保健手册,最后携带以上材料及女方一寸免冠相片一张去东塘街道新雨社区居委会办证

10、升学、出国(境)政审

托管毕业生因升学、出国或其他原因需要办理政审的,在“档案户籍受理”窗口办理。中心经核实本人档案后如实出具证明材料。

11、查阅、复印档案

单位来人查阅、复印档案的凭单位人事部门介绍信和工作证在“档案户籍受理”窗口办理,委托他人办理时还需提供受委托人身份证件。

三、有关办事处地址

1、东塘派出所

长沙市韶山中路新中路口华银旺和超市旁桔园小区斜对面(每周五下午及每月底最后一天为派出所整理上报数据时间,不对外办公);

2、侯家塘派出所

长沙市侯家塘新一佳超市对面邮政局后栋

3、长沙市公安局

长沙市解放西路140号(省人民医院斜对面);

4、雨花区民政局

长沙市曙光南路1号(办公大楼一楼);

5、雨花区计生办

长沙市雨花亭新建西路东塘街道办事处办公大楼四楼;

6、长沙市出入境管理中心

长沙市湘江一桥西桥头交警大楼

7、雨花区政府

长沙市新雨花区政府大楼党委一楼(香樟路与火星路交汇处奎塘办办事处)

8、雨花区人口学校

湖南省地质医院内,办理人口学校结业证(办证时间为每月9日上午,节假日顺延)

四、档案、户籍的转出

1、落实就业单位需转至就业单位

凭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接收函、用工合同)原件及与中心签订的《人事档案、户籍托管合同书》(或托管凭证卡)在“档案户籍受理”窗口签字“同意转出”手续――在“办理报到证”窗口办理《报到证》――凭《报到证》在“档案户籍受理”窗口办理档案、户籍转出手续。

其中,外省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含我省生源毕业生)如就业单位在湖南省外,《报到证》则由原毕业学校办理。

2、因升学(专升本、录取为研究生等)需转到就读学校

凭《录取通知书》及与我中心签订的《人事档案、户籍托管合同书》(或托管凭证卡)办理档案、户籍转出手续。

3、只办理档案托管的毕业生需要转出档案

凭档案接收单位的《调档函》或《就业协议书》及与我中心签订的《人事档案、户籍托管合同书》(或托管凭证卡)办理转出手续。

4、申请回原籍自主择业或回原籍落户

凭与中心签订的《人事档案、户籍托管合同书》(或托管凭证卡)和本人申请在“办理报到证”窗口办理《报到证》――凭《报到证》在“档案户籍受理”窗口办理档案、户籍转出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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