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本科生选修辅修/双学位专业的通知

来源:8797威尼斯老品牌 发布时间:2010-02-28浏览次数:

根据《湘潭大学本科学生辅修/双学位管理办法(试行)》文件精神,学校决定,2010年面向2008、2009级本科学生开设部分辅修/双学位专业。请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并认真做好宣传讲解工作,组织学有余力且有修读辅修/双学位专业意向的学生做好选专业工作。现将选修辅修/双学位专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学生,可以申请修读2010级辅修/双学位专业。

1、具有湘潭大学本科一批学籍的2008、2009级学生;

2、主修专业重修学分一学年内不超过10学分且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2.0;

3、符合开设专业的报名要求。

学生只能修读一个辅修/双学位专业,且必须跨学院和专业类。

二、选专业程序

1、选专业方式:学生登录教务管理系统,进入“双学位管理”―“选专业”界面,选择学院―点击“查看专业”,选择自己有意向修读的专业―点击“选择专业”。

2、选专业流程:选专业分两次开放,2月26日-3月6日为一次开放时间,3月10日-3月11日为二次开放时间。一次开放结束后,选择修读人数不足40人的专业及其学生信息将予以删除,剩余的专业为2010级开设专业,被删除选专业信息的学生可以在二次开放时选择开设专业中未选满的专业。

3、缴费认证:选专业时,学校预收500元辅修费,在第一次选课时抵扣辅修费(辅修费根据选课学分按80元/学分计算),在选专业第二次开放结束后,学校财务进行统一代扣,因此,在选专业后必须确保代扣银行账户中有501元以上的余额,未代扣成功的学生所选专业无效。

三、其他

1、缴费认证成功的学生,即具有辅修/双学位专业学籍,请关注后续选课通知。

2、辅修/双学位课程教学主要安排在周末,周末安排不下的课程安排在寒暑假。

3、其他事项见《湘潭大学本科学生辅修/双学位管理办法(试行)》及后续通知。

4、如有疑问,请和教研科联系(联系电话:58292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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