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首届“相川”奖学(助)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来源:8797威尼斯老品牌 发布时间:2011-02-28浏览次数:

为支持湘潭大学办学,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鼓励在校自强不息,勤奋学习,刻苦钻研,2010年,无锡相川铁龙电子有限公司在我校设立湘潭大学“相川”奖学(助)金,首次捐赠资金金额为20万元。为做好首届“相川”奖学(助)金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及奖励标准

1、就业创新奖:奖励名额不等,每名获奖学生的奖励额度2000元;总奖金额度不高于3万元。

2、优秀集体奖:奖励团体5个,每个团体奖金额度不超过1万元(每名获奖学生的奖励额度2000元/年,最高额度不高于5000元/年);总奖金额度不超过5万元。

3、奖助金:资助名额3人,每人资助2000元。每班限推荐一名同学申请

二、参评条件

1、参评学生必须是全日制研究生、本科生;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诚实守信。

2、就业创新奖:奖励2010年参加国内外设计和科技创新大赛获奖者、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第一发明者。

3、优秀集体奖:奖励2010年参加国内外团体赛事获奖者(获得者可分属不同学院)。

4、奖助金:奖励资助学习优秀、经济困难的本科学生。

三、评审程序

1、符合以上基本条件的学生可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经班级推荐、学院初评后,报学校评审,就业创新奖推荐名额不限,优秀集体奖每院限推两个以本学院学生成员为主体的团队,奖助金按照湘潭大学“相川教育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理委员会”)分配名额报送,不得超额报送。就业创新奖、优秀集体奖由管理委员会组织差额评审,名额由管理委员会确定。最后推荐名单报送无锡相川铁龙电子有限公司。

2、学院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参评条件要求推荐候选人。所报材料须真实可靠,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该生评选资格。

四、材料要求

1、个人申报材料包括:《“相川”就业创新奖申请表》(见附件二)、《“相川”优秀集体奖申请表》(见附件三)、《“相川”奖助金申请表》(见附件四)以及有关附件材料。学生获奖证明等附件材料应单独装订成册随《申请表》一同上报。《申请表》一式2份,其它附件材料1份。

五、报送时间

所有申报材料于2011年3月2日上午9点前报送我院学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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