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年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及报考硕士研究生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

来源:1 发布时间:2011-09-06浏览次数:

各学院(教学部),校属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我校2012年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及报考硕士研究生资格审查工作,根据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和学校相关文件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成立“2012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及报考硕士研究生资格审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高协平

副组长:周益春

成 员:张海良 陈立新 周 琦 郑金华

罗凤华 吴 红 胡义伟 王协舟

各学院成立由院长、分管本科和研究生工作的负责人、分管学生工作的负责人及导师、班主任等人员组成的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本学院推免生资格审查、推荐等工作和报考研究生资格审查工作。工作小组名单于9月8日前报教务处教研科。

二、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

(一)推免生资格

各学院应严格按照《湘潭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湘大教发〔2009〕24号)文件第二条至第八条进行资格审查。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可将推免生专业总成绩排名放宽到专业前20%以内。

(二)推免指标分配原则

根据教育部有关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文件精神,结合学校的具体情况,确定以下推免指标分配原则:

1.学校推免指标分为下拨学院指标和学校单列指标。

2.在确定单列指标后,下拨学院指标由学校按学位点教育质量加权系数、2011年本科生考研率、本科生加权人数、国家特色专业、国家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国家级教学团队、基地班等指标分配至各学院。

3.学校从符合推免条件的学生中,选拔3 - 4名热爱学生工作的学生免试攻读本校硕士研究生,先保留硕士研究生学籍专职从事学生辅导员工作,2年后再脱产攻读普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后自行择业。具体选拔要求见学生工作部(处)、人事处通知。

(三)推免程序

1.9月8日前,各学院将符合“学校直接选拔条件”的学生材料(含报名表、汇总表、成绩表以及符合直推条件的相关材料)报送教务处教研科。

2.9月14日前,学校领导小组审查符合“学校直接选拔条件”的学生材料,确定单列指标及直接选拔名单后,由教务处在校园网上公示学校直接选拔名单,公示期为7天。

3.9月16日前,学校公布下拨至各学院的推免生名额。推免生名额分为学术型和专业学位两类,享受同等待遇。

4.我校接收专业学位推免生的专业学位点为全日制工程硕士(机械工程、材料工程、动力工程、电气工程、控制工程、计算机技术、软件工程、化学工程、环境工程、生物工程、电子与通信工程、集成电路工程、建筑与土木工程、物流工程、工业工程等15个专业)、全日制国际商务硕士、全日制资产评估硕士、全日制会计硕士、全日制翻译硕士、全日制法律硕士(知识产权方向)和全日制法律硕士(法学)。有专业学位点的学院每个专业学位点向本校学生出具的“书面接收意向函”不得超过12人,且均需符合学校文件规定的推免条件。申请专业学位的学生应自行与各专业学位点联系(专业学位培养学院和招生面向专业详见附件1),取得专业学位点“书面接收意向函”,于9月16日前将“书面接收意向函”反馈到本人所属学院工作小组。

5.各学院工作小组根据本学院实际情况确定学院推荐综合排名方案,对符合推荐条件的学生按照所分配的名额进行排名推荐。综合排名内容包括学生本科阶段三年课程成绩和复试成绩,两项考核内容权重分别为:80%、20%。

6.有意向到外校和中国科学院等知名院所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的学生,应自行与招生高校(科研院所)联系,并于9月26日前将接收单位“书面接收函”及时反馈到本人所属学院工作小组。

7.各学院应对拟参加推免复试的学生进行资格初审,并于9月27日前将“湘潭大学2012年拟推荐参加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复试汇总表”及电子版(附件2,报送格式为Excel表格)报教务处教研科审核。研究生工作部(处)招生办公室根据教务处提供的资格审查合格名单组织复试。各学院应及时组织拟推荐免试生进行体检,体检统一在学校医院进行。

8.推免生复试工作在10月9日完成,所有推免生不再参加入学复试,不得再参加全国研究生统考(复试程序及内容见附件3、附件4)。

9.10月13日前,各学院根据推荐条件和学校下达的名额,在学生自愿报名的基础上择优遴选,确定推荐学生初选名单,并在学院张榜公示。

10.各学院工作小组在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严格按照推免指标确定推荐学生名单,于10月14日前将推荐学生汇总表及电子版(见附件5,报送格式为Excel表格)、个人申请表、学生成绩总表、体检表、学院推荐材料等报学校教务处教研科(推荐至校外单位须另附接收单位出具的正式接收函)。各学院每个推免类别替补学生不得超过1人。所有推荐材料的真实性由具体经办人和学院负责。

11.学校领导小组于10月中旬审查各学院推荐材料,确定正式推荐名单后,由教务处在校园网上公示学校推荐名单,公示期为7天。

12.推免生须密切关注学校研究生工作部(处)和教务处网上信息,按规定填写教育部下发的《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凭校验码在国家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表格和校验码发放时间,教务处将另行通知),并在国家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到报考点办理现场确认手续。

三、报考硕士研究生资格审查工作

(一)报考硕士研究生的基本条件

1.凡符合教育部报考研究生条件的应届本科学生,均可报名;各学院务必将本单位应届毕业生报考研究生的学生总数报研究生工作部(处)招生办公室。

2.根据学分制教学管理规定,提前修满教学计划规定的各类学分且能提前毕业的2009级学生,经本人申请,所在学院严格审查、把关并推荐,学校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可以提前报考研究生。

(二)有关程序及事项

各学院于10月10日前将通过审核的提前报考研究生的本科学生名单汇总表(按附件6规定格式用A4纸打印并发邮件)报教务处教研科(jyk@xtu.edu.cn)。

凡符合报考研究生资格的学生,由学院通知学生本人,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和办理现场确认手续。

四、工作原则

各学院工作小组应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把关,认真审核,确保我校推免生的质量。凡在推荐和审查工作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该学院的推荐指标或学生报考研究生资格,并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对责任人作出严肃处理。

特此通知

附件:

1.湘潭大学2012年硕士专业学位推免生培养学院及招生面向专业名单

2.湘潭大学2012年拟推荐参加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复试汇总表

3.湘潭大学2012年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安排

4.湘潭大学2012年招收推免生复试情况表

5.湘潭大学2012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汇总表

6.湘潭大学2009级本科生提前报考研究生汇总表

二○一一年九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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