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做好2012年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离校前相关工作的通知

来源:学工办 发布时间:2012-04-17浏览次数:

关于做好2012年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离校前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2年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毕业在即,现就离校前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整理贷款毕业生的相关信息,按规定格式制作表格(见湘大学工QQ共享)并予以存档。各学院定期联系毕业生,每半年进行一次相关信息的更新,保证毕业后还款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请各学院到国家助学贷款管理办公室领取开发银行《国家助学贷款还款确认书》,并组织贷款毕业生签订,一式两份,学校和学生各持一份,学院整理制表后交我办;凡未签署协议者将不予办理毕业离校手续。

三、请各学院到国家助学贷款管理办公室领取并分发《湘潭大学国家助学贷款宣传卡》,保证全院所有贷款(含生源地贷款)毕业生人手一份。

四、确保全院贷款学生均已加入学院的贷款QQ群,特别是贷款毕业生必须加入;组织本院贷款毕业生召开一次诚信教育会,确保每一位学生明白还款流程,讲解违约可能带来的问题;我办将对此项工作进行核查。

五、统计本学院考上研究生需办理贷款展期的学生人数。

开行展期学生需准备: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加盖学院公章,副书记签字)、身份证复印件、展期申请书、展期申请审批表、展期协议书(展期期限为3年,本人亲笔签名),一式三份;时间截止9月30日,由学院汇总并依规定格式制作汇总表(见湘大学工QQ共享)提交我办。

六、请各学院到国家助学贷款管理办公室领取并签订《还款承诺书》,一式两份,贷款毕业生与学院各一份。

除展期工作外,各项工作在2012年5月30日前结束。望各学院切实落实上述工作。

学生工作(部)处

2012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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