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开展2014年夏秋季征兵报名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4-05-06浏览次数:

各位同学:

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2014年夏秋季征兵通知,湘潭市征兵工作现已全部展开。主要征集对象为在校本、专科大学生,年级不限。请各位有入伍意向的同学按以下流程进行登记报名。

(一)兵役登记。每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18周岁的男性公民,应当在当年6月30日以前,登录“全国征兵网”(网址为http://www.gfbzb.gov.cn)进行兵役登记。登记时填写个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参军意向等基本信息,打印《男性公民兵役登记/应征报名表》(以下简称登记表),持此表到户口所在地乡(镇、街道)武装部(含企业、高校武装部,下同)进行现场确认,同时提交登记表。按照兵役登记有关规定,本人难以参加实地登记的,可以委托亲属前往提交登记表。

(二)应征报名。每年4月10日至8月5日,已进行过兵役登记,或者是当年年满17岁本人自愿应征的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生,应当登录“全国征兵网”进行应征报名。报名完成后符合参军基本条件的,打印登记表,持此表到户口所在地乡(镇、街道)武装部进行现场确认并提交该表;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还需同时打印、提交《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应征入伍高校学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

(三)初审初检。报名之后,学校人民武装部将逐一通知报名人员参加初审初检的时间、地点和要求等,会同军地有关部门对适龄青年现实表现、身体、病史等情况进行初审体检。

(四)预征管理。学校人民武装部从初审初检合格的青年中,择优确定预征对象,并上报县(市、区)征兵办公室,由县(市、区)征兵办公室把预征结论及时录入“全国征兵网”。同时把审核签字盖章后的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学费补偿代偿申请表发给学生本人,作为优先征集的凭证。预征对象网上确认后,学校武装部将加强对预征对象的日常管理,为征兵实施做好准备。

(五)体检政审。县(市、区)征兵办公室在网上平台确认送检对象,通过系统向送检对象发送短信通知体检时间、地点等信息;体检结果分为“合格”、“待复检”、“不合格”三种情况,政审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种情况。从今年起,《应征公民政治审查表》将通过征兵网进行打印。

(六)预定新兵。县(市、区)征兵办公室对体检、政审双合格青年,择优确定为预定新兵对象,同时将预定兵结果录入,预定兵结果须在新兵批准入伍之日起的5天前完成。

征兵期间,应征青年可登录网上平台,实时查询掌握个人预征、体检、政审和预定新兵的进展情况。

湘潭大学人民武装部

2014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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