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4年度“五四”评奖评优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5-03-28浏览次数:

2014年,在上级团组织和学校党委的正确领导下,我校各级团组织团结带领广大团员青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团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共青团湖南省委十四届三次全会精神,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组织、引导、服务青年为核心,以实施大学生“中国梦”成长工程为统揽,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科技创新工作、社会实践活动、校园文化建设以及团的自身建设等方面取得了一系列可喜的成绩。为进一步树立典型,表彰先进,扎实开展团的各项工作,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培养思想坚定、自强自信、多艺多能、有文化涵养的湘大学子,经校团委研究并报学校党委同意,决定结合校团委实际情况,严格按照2014年9月1日起实施的《湘潭大学学生奖励办法》,开展2014年度五四评奖评优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奖项设置

1.百佳团支部;

2.共青团信息工作先进奖;

3.团支部工作特色奖;

4.十佳大学生;

5.十佳学生干部;

6.优秀团员;

7.志愿服务先进个人。

二、评选条件

(一)百佳团支部

1.团支部制度健全,班子团结,支部凝聚力强;

2.思想建设成效好,经常组织思想讨论和理论学习;

3.支部风气好,学风优良,支部成员无违法违纪现象;

4.积极开展组织生活和支部生活,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具有较好的思想性、启发性;

5.积极做好团员教育管理、推优入党和团费收缴工作;

6.百佳团支部由各二级团组织按分配名额组织评选推报。

(二)共青团信息工作先进奖

1.信息工作队伍建设完善,有经常性培训;

2.主动占领网络思想政治教育阵地,团的自身网站建设完善,充分发挥我校团学网站三翼校园网的宣传窗口作用,新闻及时上传。2014年在省级以上(含省级)网站、报刊、杂志等媒体发表团学工作新闻报道5次以上;

3.共青团信息工作先进奖由各级团学组织或个人自愿申报,经所在二级团组织考核推荐上报校团委,每个院系至多推荐1个集体,2名个人。校团委将对2014年在三翼校园网投稿量和微博考核综合排名前30%的院系另增1个集体和1名个人名额。

(三)团支部工作特色奖

1.团支部班子团结,班级有凝聚力;

2.在学风建设、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科技创新等某个方面成绩突出,在全校形成广泛影响;

3.雷锋班级、孝心班级、爱心班级优先申报;

4.团支部工作特色奖由各院系班团支部自愿申报,院系团委结合一年来的工作进行考核,按分配名额组织评选并上报校团委。

(四)十佳大学生

十佳大学生从三好学生标兵中评选。

(五)十佳学生干部

1.十佳学生干部从优秀学生干部中评选;

2.2014年以来,担任过校、院级学生组织干部,且任职时间达一年以上(含一年);

3.学习认真,成绩良好;

4.有较强的活动策划组织能力,为共青团工作作出了较大贡献;主持组织大型校园文化活动,并获得省级以上奖励(或省级以上媒体报道);(本条至少符合其中一项)

5.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奉献精神,服务能力强,是广大团员青年学习的榜样。

(六)优秀团员

1.学习认真,成绩良好;

2.品德优良,举止文明,关心集体,乐于助人;

3.全日制在校大学生;团员意识强,积极参加团组织的活动,主动完成团组织下达的各项工作,按时缴纳团费;

4.积极参加学校、院系举办的大型学生活动,表现突出或获得校、院(系)表扬。

(七)志愿服务先进个人

1.品德优良,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学习成绩较好;

2.全日制在校大学生;热心公益事业,积极参加校园精神文明建设和青年志愿服务活动,表现突出,取得良好的社会反响。

三、评选说明

1.根据2014年9月1日起实施的《湘潭大学学生奖励办法》,现对本年度评选工作做如下调整:(1)“十佳学生团干部”改为“十佳学生干部”;(2)“优秀学生团干部”和“优秀学生干部(由学工处组织评选)”合并为“优秀学生干部”;(3)“十佳学生干部”从“优秀学生干部”中评选,“优秀学生团干部”和“优秀学生干部”获得者具备参选资格的都可以申报“十佳学生干部”奖项;(4)各奖项评选比例严格按照《湘潭大学学生奖励办法》要求;

2.“十佳大学生”、“十佳学生干部”的申报只需报送申报表,无需附加其他材料,由学校按程序公开评选产生;

3.“共青团信息工作先进奖”、“团支部工作特色奖”、“十佳学生社团”、“十佳学生社团干部”的申报只需报送申报表,无需附加其他材料;其他奖项采用院系推报名单方式进行;

4.所有推荐名单经校团委审核公示后统一报学生工作委员会审定同意。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 积极组织

各二级团组织要高度重视,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积极部署,严格按照条件进行各项评选推荐工作并及时公示,确保上报无误。

(二)加强监督 保证公平

1.校团委将把“五四红旗团委”名单进行公示,接受监督;

2.各二级团组织必须将各推报奖项名单在院系团学网站或以海报(写真)形式公示接受监督,校团委不接受未经院系公示的推报名单。

五、交表时间

优秀团员以及志愿服务先进个人需上交报名表电子档,其他报名表则需上交纸质报名表及电子档。纸质报名表需于4月1日晚六点半交至学工办,电子档则于4月1日前发到组织部邮箱(17zuzhibu@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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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3月28日

附件1:湘潭大学2014年度“团支部工作特色奖”及“百佳团支部”申报表.docx

附件2:湘潭大学2014年度“共青团信息工作先进奖”申报表.docx

附件3:湘潭大学2014年度“十佳大学生”申报表.docx

附件4:湘潭大学2014年度“十佳学生干部”申报表.docx

附件5:优秀团员以及志愿服务先进个人报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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