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开展2015年夏秋季征兵工作的通知

来源:湖南教育新闻网 发布时间:2015-05-14浏览次数:

各院系、各位同学:

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2015年夏秋季征兵通知,湘潭市大学生征兵工作现已全部展开。

一、征集对象

我校在校本、专科学生和应届本、专科毕业生。

二、征集年龄

1.男青年:年满17至20岁(1995年1月1日至1998年12月31日间出生),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放宽到22周岁,专科(高职)毕业生可放宽到23周岁,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放宽到24周岁。

2.女青年: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及应届毕业生为17-22周岁。

三、征集条件

政治条件,按照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修订的《征兵政治考核工作规定》和有关具体规定执行。体格条件,按照国防部征兵办公室修订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

四、时间步骤:

结合雨湖区武装部要求,我校征兵工作分为6个阶段组织实施:

1.宣传发动阶段(5月11日-27日)。充分利用校园网、手机微信等平台发布征兵信息,采取张贴征兵宣传海报、发放宣传手册、组织现场报名及政策咨询等多种形式,在全校迅速掀起征兵工作热潮,各院系协助指导应征大学生在全国征兵网完成网上报名工作(网址为http://www.gfbzb.gov.cn)。

2.体检阶段(5月27日-29日)。雨湖区征兵办组织应征大学生进行集中封闭式体格检查。

3.政治考核和走访调查阶段(5月29日-6月15日)。雨湖区武装部政治考核组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治考核,并联合我校征兵办做好走访调查工作。

4.预定兵阶段(6月15日前)。对体检、政治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预定兵员,雨湖区征兵办与其签订预定兵协议。

5.复查复审、定兵阶段(8月25日-9月5日)。组织对预定兵员进行复查复审,合格后确定为2015度新兵。

7.交接运输阶段(9月5日-20日)。雨湖区征兵办与接兵部队一起组织新兵集中交接运输。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doc (25.50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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