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举办第十二届“挑战杯”湘潭大学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的通知

来源:宣传部 发布时间:2016-01-04浏览次数:

校属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响应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号召,引导我校青年学生培养创新意识、启迪创意思维、提升创造能力,在全校营造浓厚的创新创业氛围,并积极备战2016年“创青春”全国、省级大学生创业大赛,经学校研究,决定举办第十二届“挑战杯”湘潭大学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现将竞赛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竞赛宗旨

培养创新意识、启迪创意思维、提升创造能力、造就创业人才

二、竞赛时间

2015年10月至2016年3月

三、参赛对象

凡我校9月1日以前,正式注册的全日制非成人教育在校专科生、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均不含在职研究生)均可申报作品参赛,毕业未满5年的毕业生可参加已创业类竞赛。

四、竞赛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共青团湘潭大学委员会、学生工作部(处)、教务处、社科处、科技处、研究生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处

承办单位:湘潭大学学生科学技术协会

五、赛程安排

本次竞赛分五个阶段进行:

(一)组织发动阶段(2015年10月)

学校下发竞赛通知、申报书样本等文件材料(见附件一),后续其他通知、资料下载请关注官方微信“科技筑梦之挑战杯”。

(二)作品准备阶段(2015年11月-12月)

各院系有意参加者组建创业团队,寻找创业项目,形成较成熟的创业设想,着手创业计划书的撰写。

(三)作品完善、上交阶段(2016年1月-3月)

各创业团队完成作品修缮,准备答辩,于1月14日晚12点前提交申报书电子档发送至邮箱(864850806@qq.com)。

(四)盲评、终审阶段(2016年3月初)

学校组织有关专家对作品进行盲评,选出若干作品举行终审答辩,并评选出作品参加2016年“创青春”湖南省大学生创业大赛。

(五)总结、表彰、展览阶段(2016年6月初)

举办第十二届“挑战杯”湘潭大学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表彰暨第十三届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启动仪式,在全校范围内进行获奖作品展览并编写总结材料。

六、竞赛评审办法

本届“挑战杯”竞赛按照“挑战杯”湘潭大学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作品申报与参赛要求、评审与奖励机制进行作品资格审核。作品评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七、作品申报与参赛要求

(一)作品申报要求

1.实行分类、分组申报。参加竞赛项目分为已创业、未创业与公益创业三类;分为农林、畜牧、食品及相关产业,生物医药,化工技术和环境科学,信息技术和电子商务,材料,机械能源,文化创意和服务咨询等7个组别。

已创业类:拥有或授权拥有产品或服务,并已在工商、民政等政府部门注册登记为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形式,且法人代表或经营者为我校符合参赛条件的学生、运营时间在3个月以上的项目可申报。

未创业类:拥有或授权拥有产品或服务,具有核心团队,具备实施创业的基本条件,但尚未在工商、民政等政府部门注册登记或注册登记时间在3个月以下的项目可申报。

公益创业类:拥有较强的公益特征(有效解决社会问题,项目收益主要用于进一步扩大项目的范围、规模或水平)、创业特征(通过商业运作的方式,运用前期的少量资源撬动外界更广大的资源来解决社会问题,并形成可自身维持的商业模式)、实践特征(团队须实践其公益创业计划,形成可衡量的项目成果,部分或完全实现其计划的目标成果)的项目可申报。

2.产品或服务具体来源包括:

(1)参赛小组成员参与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或者课外制作;

(2)经授权的发明创造或专利技术,引用其产品;

(3)一项可能研究发现的概念产品或服务方向。

3.作品申报时需提交的相关证明:

对于经授权的发明创造或专利技术,在报名时需提交具有法律效力的发明创造或专利技术所有人的书面授权许可、项目鉴定证书、专利证书等。

对于已注册运营项目的,在报名时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含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材料)。

4.参赛作品涉及下列内容时,必须由申报者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评审。

动植物新品种的发现或培育,须有省级以上农科部门或科研院所开具证明;

对国家保护动植物的研究,须有省级以上林业部门开具证明,证明该项研究的过程中未产生对所研究的动植物繁衍、生长不利的影响;

新药物的研究须有卫生行政部门授权机构的鉴定证明;

医疗卫生研究须通过专家鉴定,并最好附有在公开发行的专业性杂志上发表过的文章;

涉及燃气用具等与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有关用具的研究,须有国家相应行政部门授权机构的认定证明。

(二)竞赛要求

1.本届比赛报名形式为团队组队报名、由各学院(系)团委推荐。竞赛以创业计划小组(团队)形式参赛。参赛者根据自身能力组成优势互补、专业配备科学、人员结构合理的创业计划小组,提出一个具有市场前景的产品或者服务,并围绕这一产品或服务完成一份具体、完整、深入的商业计划。参赛小组的人数不超过10人(建议项目团队人员应由熟悉经济管理、财务管理、市场营销、相关技术人员及法律专业学生组成)。可以跨院系组队参赛,对于跨院系组队参赛的项目,各成员须事先协商明确项目的申报单位。

2.参赛团队应针对本组的核心技术或服务内容,在广泛进行市场调研、认真进行企业分析的基础上,完成一份把产品或服务推向市场的完整、具体、有实施可能的创业计划书。

八、评审与奖励机制

(一)评审机制

竞赛实行分类、分组申报,针对已创业、未创业公益创业三类项目实行相同的评审规则,各组参赛项目获奖比例原则上相同;计算总分时,将视已创业项目实际运营情况,在其实得总分基础上给予1%至5%的加分。

(二)奖励机制

奖项设置统一为金奖、银奖、铜奖。

各学院(系)优秀组织奖计分方法如下:

各院系选送作品获金奖项目每件计100分,银奖项目每件计70分,铜奖项目每件计30分,上报至湖南省组委会但未通过复赛的项目每件计10分。

如遇总积分相等,则以获金奖的个数决定同一名次内的排序,以此类推至铜奖。

九、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是校园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培养学生综合素质和提高创新、就业能力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各学院(系)要积极进行全员动员,广泛组织,认真选拔,切实把活动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2.大力支持,深入指导。本次竞赛时间长、内容多、任务重,各个阶段各有侧重。各学院(系)要加强支持与指导,保证参赛作品的质量,主动争取本单位专业老师的支持,配合指导老师协调做好指导工作,并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物质技术支持,努力提高参赛作品的质量和数量。

3.做好宣传,营造氛围。各学院(系)要积极宣传竞赛活动,多渠道动员广大学生参赛,不断扩大竞赛活动在学生中影响力、参与面、受益度。

十、报名方法

本次大赛采取各学院(系)统一组织报名的方式。

联系人:校团委 郭滟老师 0731-58292024

谢 梨 15717320723

王兆国 15773228290

联系地点:学生活动中心405室

竞赛微信平台:科技筑梦之挑战杯

湘潭大学

2015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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