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做好2019届毕业生离校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4-24浏览次数:

校属各单位:

为做好2019届毕业生离校工作,确保全体毕业生平安、文明、顺利离校,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毕业生离校工作

毕业生离校工作是学校的一项重要工作,涉及到诸多部门的一项全校性工作,关系到每一个毕业生的切身利益和校园的和谐稳定,因此,要以对毕业生高度负责的态度扎实地做好毕业生教育、管理、指导和服务工作;各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负责,并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相关部门、各院(系)要加强协调配合,切实树立“以学生为本”的思想,想学生之所想,急学生之所急。要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优化服务程序,确保从好、从简、从快地为毕业生办理离校相关手续,让毕业生感受到学校的关怀和爱护,共同营造和谐的毕业氛围,帮助毕业生文明顺利离校。

二、认真做好毕业生证件发放工作

各单位要根据毕业生离校日程安排(见附件)的时间要求,精心做好毕业生的《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户口迁移证》等相关证件的印制、发放及材料的归档和毕业生档案的转递工作。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和工作安排,所有毕业生报到证均由省教育厅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统一打印,学校招生与就业指导处负责申报、核对和发放等工作。要求调整报到单位的毕业生一律作改派处理,改派必须持有原接收单位的同意退出证明,经学校招生与就业指导处签署同意改派意见后,由毕业生本人到省教育厅就业指导中心办理。

需要办理毕业生户口迁移手续的,其《毕业生户口迁往意向表》毕业生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必须与进校时一致(有异动的必须注明),户口前往详细地址必须填写准确。同时,请考取非本校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的凭录取通知书在离校前或下学期开学初到保卫部(处)户政科办理户口迁移手续;考取本校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的,下学期开学时由毕业生本人到保卫部(处)户政科办理户口异动手续;改派毕业生一律凭改派后的报到证到保卫部(处)户政科办理户口改迁手续。

三、切实加强毕业生离校的教育和管理工作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毕业生离校前的思想动态,根据毕业生的实际需要,深入开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主题教育活动,积极组织开展爱国爱校、生涯辅导、心理健康等系列教育活动,引导毕业生以健康的心态、积极向上的风貌度过大学最后美好的时光。同时,通过开展毕业纪念活动、联谊活动,丰富毕业生离校前的生活,营造和谐的校园氛围,确保毕业生安全、文明、满意离校。

各院(系)要结合实际,制定详细的毕业生离校方案,并积极开展毕业季系列活动,营造浓厚毕业氛围,培养毕业生母校情结。院(系)领导、任课教师、辅导员和班主任要深入宿舍及时解决出现的问题和隐患为毕业生送行,让毕业生在热烈、隆重、愉快的气氛中离校。

做好毕业生的安全教育和稳定工作,加强毕业生的防火、防盗、防事故、防****等教育,切实维护好毕业生的安全和学校的稳定。教育引导毕业生自觉遵守校规校纪,爱护校园环境,爱护公物,严禁酗酒、赌博、起哄、打架斗殴和破坏公物等违法乱纪行为。对故意违反校规校纪的同学进行严肃处理。

做好毕业生的诚信教育工作。对没有按时缴纳学费的毕业生进行详细的摸底排查,做好有针对性的教育。组织所有贷款毕业生召开诚信专题教育会议,教育学生珍惜个人信用,自觉履行贷款合约,按期偿还贷款;加强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的宣传,确保每一位2019届毕业生了解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政策。

湘 潭 大 学

2019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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