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湘潭大学2020-2021学年国开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有关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6-02浏览次数:

各位同学:

为做好我院2020-2021学年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各项工作,确保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学习工作

各班通过电子档(电子档已发送至班团群群文件)对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进行学习,确保各班学生了解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各项政策。

二、认真组织续贷学生填写续贷声明

各班要认真组织有续贷意向的贷款学生于6月30日之前,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提交续贷申请并填写完续贷声明。

系统操作方法:学生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在“贷款申请”功能中提出续贷申请并填写续贷声明,总结一年来的思想、学习等情况;学生填写完成并提交后,校资助管理中心登录生源地助学贷款系统,在“贷款处理——续贷声明审核”功能中查看续贷声明内容,并填写审核意见。对内容不实或不符合要求的续贷声明将退回,允许学生重新填写一次,凡第二次审核未通过的学生将影响续贷的发放。

三、认真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收集、汇总工作

请我院2020-2021学年贷款的学生填写线上汇总表:http://teh5x6mnjtd7v44g.mikecrm.com/QwSeCiU

各班负责收集《国开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纸质档(注意收集时提醒学生在《贷款受理证明》的右上角标注该生学号、联系电话、欠学校费用金额,并签名确认),以班为单位在2020年9月10日前交到外语楼315(1)学工助理处。

四、其他注意事项

1、若学生所在地资助部门需要学生提供学校证明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请自行下载《湘潭大学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资格证明》(见附件4),打印(彩印)后填写。

2、我省(湖南省)还没有开始正式受理贷款,时间待国家开发银行通知,避免通知学生现在就去县级资助中心办理贷款。目前要做的工作是组织有贷款需求的学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提交“续贷声明”申请,由高校审核学生填写声明是否符合要求。

3、请续贷学生一定要在在暑假期间去入学前户口所在地县级资助中心办理签订贷款合同手续,并不是只提交续贷申明就可以了。

附件4:湘潭大学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资格证明.jpg(377.58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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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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