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本科生选修辅修/双学位专业的通知

来源:教务办 发布时间:2011-11-25浏览次数:

关于组织本科生选修辅修/双学位专业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湘潭大学本科学生辅修/双学位管理办法(试行)》文件精神,学校决定,2012年面向2010、2011级本科学生开设部分辅修/双学位专业。请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并认真做好宣传讲解工作,组织学有余力且有修读辅修/双学位专业意向的学生做好选专业工作。现将选修辅修/双学位专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学生,可以申请修读2012级辅修/双学位专业。

1、具有湘潭大学本科一批学籍的2010、2011级学生;

2、主修专业重修学分一学年内不超过10学分且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2.0;

3、符合开设专业的报名要求。

学生在校期间只能修读一个辅修/双学位专业,且必须跨学院和专业类。

二、选专业程序

1、选专业方式:学生登录教务管理系统,进入“双学位管理”―“选专业”界面,选择学院―点击“查看专业”,选择自己有意向修读的专业―点击“选择专业”。

2、选专业流程:选专业分两次开放,11月28日-12月2日为一次开放时间,12月5日-12月9日为二次开放时间。一次开放结束后,选择修读人数不足40人的专业及其学生信息将予以删除,剩余的专业为2012级开设专业,被删除选专业信息的学生可以在二次开放时选择开设专业中未选满的专业。

三、其他

1、选专业成功的学生,请关注后续选课通知。

2、辅修/双学位课程教学主要安排在周末,周末安排不下的课程安排在寒暑假。

3、2012年拟开设专业:汉语言文学、行政管理、人力资源管理、法学、英语、日语、法语、德语、会计学、金融学、工商管理、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4、湘潭大学能源工程学院成绩排名在班级前10%以内的2010、2011级本科学生,提出书面申请,经能源工程学院推荐,学校教务处审定后可修读2012级辅修/双学位专业。

5、其他事项见《湘潭大学本科学生辅修/双学位管理办法(试行)》(湘大教发[2009]27号)及后续通知。

6、如有疑问,请和教研科联系(联系电话:58292043)。

教 务 处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本科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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