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举办湘潭大学第十八届大学生英语演讲比赛的通知

来源:教务办 发布时间:2012-04-11浏览次数:

关于举办湘潭大学第十八届大学生

英语演讲比赛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为了推动我校大学英语教学改革,激发大学生的英语学习兴趣,营造浓厚的英语学习氛围,提高大学生英语口语能力,经学校研究,决定于2012年5月13日(星期日)举行第十八届大学生英语演讲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湘潭大学第十八届大学生英语演讲比赛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组委会),组委会下设评审委员会和竞赛办公室,竞赛办公室设在教务处考试中心。组委会成员名单如下:

组委会主任:高协平

组委会委员:周 琦 文卫平 刘飞兵 陈立新

肖志伟 吴 红 胡义伟 王协舟

胡 慧 唐洪波 马 卿

办公室主任:肖虎程

二、比赛流程

本次比赛的参赛对象为2010级本(专)科学生。比赛分学院比赛和学校比赛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学院比赛。各学院比赛应在5月3日前完成,各学院要广泛宣传,充分调动学生参加比赛的积极性。2010级各学生班级可以自由组织班级比赛。

第二阶段:学校比赛。学校比赛将于5月13日进行,各学院根据组委会分配的指标数选派、组织代表队(每队由3名学生组成)参加学校比赛,比赛报名表应于5月4日前报组委会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三、比赛规则

1.比赛分为规定演讲、现场提问和即兴演讲三个环节。规定演讲题目为What I Cherish the Most,时间为2分钟,正、负不得超过15秒;现场提问数量为2个,限时2分钟;即兴演讲题目每位选手均不相同,涵盖文化、教育、科技、社会、道德、意志、学习、生活等方面,由参赛选手演讲前抽取,限时2分钟。

2.每位选手演讲前须提交规定演讲稿1份(A4纸打印),演讲稿上不得作任何标记。

3.非英语专业选手的个人成绩计入团体总分,英语专业选手的个人成绩不计入团体总分。

四、奖励方法

1.学院比赛的奖励办法由各学院自行决定。

2.学校比赛设团体奖、个人奖和优秀组织奖。其中团体奖和个人奖由评审委员会评出。团体奖设一等奖2个,二等奖3个,三等奖5个;个人奖设一等奖3名,二等奖6名,三等奖9名,不同级别的个人奖,英语专业选手均不得超过1名。学校将对获得一等奖的代表队和选手颁发获奖证书和奖金,对获得其他奖励的代表队和选手颁发获奖证书,对所有参赛选手颁发纪念品。优秀组织奖设3个,由组委会根据各学院组织演讲比赛的情况评出,学校将对组织积极、参赛踊跃、成绩较好的优秀组织单位颁发奖状和奖金。

3.学校将推荐优秀选手参加湖南省和全国大学生英语演讲比赛。

特此通知

附件:

1、湘潭大学第十八届大学生英语演讲比赛报名名额分配表

2、湘潭大学第十八届大学生英语演讲比赛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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