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8届毕业研究生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07-11-23浏览次数:

我院预计2008年毕业的研究生请于11月30日前在毕业生联络员谢亚军处进行信息核对。请同学们相互转告。

具体要求请参照以下说明:

一、资格审查对象

2007年12月及2008年6月预计毕业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含2006级已递交提前毕业申请并获批准的部分硕士研究生,往年或去年未毕业推迟至2008年毕业的推迟毕业生)

二、毕业研究生资格审查信息核对

1、时间:11月21日-11月30日

2、内容及要求:

(1)完整统计本院2008届预计毕业研究生人数(尤其是2008届预计毕业博士生),核对名单并将《 学院2008届毕业研究生资源信息统计说明》、《去年或往届推迟毕业研究生名单》、《2006级提前毕业研究生名单》、《2007年12月预计毕业研究生名单》(12月答辩,08年3月春季派遣,开取《报到证》)报送至研究生处管理与就业指导科。

(2)毕业生信息核对字段:姓名、性别、专业、民族、培养方式、生源所在地、身份证号、电话号码。

(3)研究生处已根据招生录取数据进行了毕业资格审查数据的初步录入,学院组织本院预计毕业研究生对本人的毕业资格审查信息进行一一签名核对;审查信息必须完整,不得缺漏。并于12月3日前将《2008届毕业研究生资格审查信息核对表》、《资格审查数据增减名单》等材料报送至研究生处管理与就业指导科。

2、《2007届毕业研究生资格审查信息核对表》(见附件)填表说明:

(1)“生源所在地”是指(请毕业生本人认真填报,否则将不予更改):

a、若是参加工作后再考的研究生,其生源所在地即为工作所在地的省、市。

b、若是大学本科直接考入研究生的,其生源所在地为其本科学校所在地的省、市。

省内外生源均填到市州(县)一级(如江苏省南通市)。

(2)年龄、性别有误的或改名的需提交户籍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改户籍部门公章);

(3)研究生就读期间专业调整的需学校正式发文批准;

(4)委培定向生拟不回原委培定向单位,培养方式由委培改自筹的,须研究生本人书面申请,并提交《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解除协议的公函》原件。

(6)培养方式为委培、定向的毕业研究生,及就读研究生期间与用人单位(含湘大本校)签约改为委托培养的毕业研究生,须提交入学时及就读期间签订的合同(协议)书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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