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硕士研究生答辩后注意事项

来源: 发布时间:2008-05-30浏览次数:

1.所有学生必须到答辩秘书处仔细核对“授予硕士学位人员一览表”,确保所有信息准确无误。

2.答辩结束后,学生根据答辩委员会及论文评阅人意见进一步修改论文,打印论文最后定稿5本(其中3本交图书馆,2本交院资料室),论文扉页 “独创性声明”和“学位论文版权使用授权书”必须有导师和本人的签名。

3.学生在学位论文答辩通过后,由作者本人通过湘潭大学图书馆主页上的“学位论文网上提交系统”提交学位论文的电子版全文,并务必在6月9日上午11点前将验收单(上交学位办的一联)和放资料室存档的2本论文交吴静芬老师处。如答辩结果为“有条件通过”,需提交6份论文以便学位委员会专家再审。

4.学员清理发票(车票、复印打印发票、书籍资料发票等),到吴静芬老师处登记后找导师及陈书记签字,最后到财务处于会计处报销1600元。

最新发布

热门点击通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