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7-2008年度研究生评优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08-10-11浏览次数:

以下为2007-2008年度研究生评优的通知。请有意申请评优的同学于10月14日前把参评资料交至胡维同学处。

为了贯彻全面发展的教育方针,提高研究生综合素质,树立典型,激励广大研究生志存高远,刻苦学习,勤奋科研,积极进取,学校决定进行2007-2008年度三好研究生、三好研究生标兵、优秀研究生干部和优秀研究生分会的评选表彰工作。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选对象

我校正式注册的2006、2007级全日制在籍博士、硕士研究生,在学年考核中鉴定为“合格”及以上等级,一年以来表现优秀的,可以参加三好研究生、三好研究生标兵或优秀研究生干部的评选(委培、定向和在职研究生不参加评选)。每人同时只能参评其中的一项。

各学院研究生分会都可以参加优秀研究生分会的评选。

二、评选条件

(一)三好研究生

1.政治思想方面: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关心集体,积极参加校、院组织的各项集体活动,努力完成各级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模范地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品德优良。

2.学习科研方面: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治学严谨,近一年内所学课程中单科成绩不低于70分,平均成绩不低于80分。并具备以下条件:

(1)文科硕士生在近一年内至少以第一作者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1篇;三年级理工科硕士生至少以第一作者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

(2)文科博士生在近一年内至少以第一作者在CSSCI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三年级理工科博士生至少以第一作者在SCI、EI或同级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

科研成果特别突出的研究生,其课程考试成绩可以适当放宽。

3.文娱体育方面: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有关文娱活动,有健康的体魄。

(二)三好研究生标兵

1.从三好研究生中产生,且满足评选三好研究生的所有基本条件;

2.在学术、科研、文体、社会工作等方面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3.学习科研方面:学位课的平均成绩居年级前列,并具备以下条件:

(1)文科硕士研究生在近一年内至少以第一作者在CSSCI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理工科硕士研究生在近一年内以至少以第一作者在SCI、EI上或同级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

(2)文科博士生在近一年内至少以第一作者在CSSCI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2篇;三年级理工科博士生至少以第一作者在SCI、EI或同级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2篇。

(三)优秀研究生干部

1.担任校研究生会、研究生团委和各学院研究生分会、研究生党(团)支部的干部或者按年级分专业设立班级的班长。

2.热心社会工作,热心为同学服务,能积极组织研究生参加健康有益的各项活动,表现出较强的组织能力和责任感,在同学中享有较高威信,在加强团结,纠正不良风气,维护、执行校规校纪方面做出较大贡献,受到广大师生好评。

3.符合三好研究生评选条件的第一、三款的基本要求,学习成绩优良、无补考现象。

(四)优秀研究生分会

结合组织建设情况、日常工作情况和活动开展情况,参照《湘潭大学优秀研究生分会考评细则》进行评选。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参评三好研究生、三好研究生标兵和优秀研究生干部资格:

1.受到学校通报批评或行政处分。

2.在各级各类考试和科研活动中有舞弊行为。

3.无故旷课或无故不参加校、院组织的相关活动。

4.研究生干部无故缺席相关会议。

5.不经批准,自行在外居住。

6.不经批准,没按时缴纳学费、住宿费等费用。

7.在考核评优中弄虚作假。

8.有其他不良表现。

三、评选比例

(一)各学院研究生评选三好研究生和优秀研究生干部总数不超过所在学院可参评硕士生人数的10%。(具体名额分配见附表)

(二)校研究生会、研究生团委的三好研究生和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总数不超过全校可参评研究生人数的2%。

(三)三好研究生标兵全校共评选10名。各学院从本院三好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候选者中择优推荐1名代表,校研究生会从三好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候选者推荐不超过2名,参与差额评选。

(四)优秀研究生分会,设一等奖1个,二等奖2个,三等奖3个。

四、奖励标准

学校对获得校级各类奖励的个人与集体在全校通报表扬,颁发奖状或者荣誉证书。获奖研究生的奖状或者荣誉证书复印件和相关材料按照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存入个人档案。

1.三好研究生标兵每人奖励200元,并颁发获奖证书。获奖人员的评优《登记表》存入本人档案。

2.三好研究生和优秀研究生干部每人奖励100元,并颁发获奖证书。获奖人员的评优《登记表》存入本人档案。

3.优秀研究生分会,一等奖1000元,二等奖700元,三等奖500元,并颁发奖状。

五、评选程序

1.三好研究生标兵、三好研究生和优秀研究干部,由研究生自荐与学院推荐相结合,并提交评优《登记表》;各学院在院党委书记的主持下,在符合评优条件的研究生中初步评出后,于10月17日下午3:00前将有关材料(经学院签字盖章的《评优名单》和《评优登记表》)报研究生处管理与就业指导科,《评优名单》电子稿发至yjyb@xtu.edu.cn;研究生工作部(处)组织评审小组审核并公示后,报学校领导审定。

2.优秀研究生分会,由各学院自愿参评,提交近一年内的工作报告,研究生工作部组织评审小组评出并公示后,报学校领导审定。

六、评选要求

研究生评优工作是加强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的一项重要工作,各学院要成立院党委书记为组长的评优小组,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以评优为契机,开展榜样教育与理想信念教育,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评选办法要求,充分发扬民主,认真做好评选工作。

研究生工作部(处)

二○○八年十月十日

最新发布

热门点击通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