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09年度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09-03-16浏览次数:

2009年度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的有关事项排如下,请有意申请的老师按时将材料交至吴静芬处:

一、遴选研究生指导教师按《湘潭大学博士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湘大研发[2006]3号)和《湘潭大学硕士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湘大研发[2006]2号)条件和要求进行,各有关单位要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公正合理、按需设岗。

二、遴选的基本程序如下:

1、拟申请博士生导师资格的教师填写《湘潭大学申请培养博士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简况表》(一式七份);拟申请硕士生导师资格的教师填写《湘潭大学申请硕士生指导教师资格简况表》(一式一份)。

2、申请人按申请表中填写的成果准备附件材料一份。

3、各学院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于4月20日前将申请博士生导师和硕士生导师人员名单及申请人简况表、附件材料送交校学位办。

4、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对申请人进行审核,确定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

三、所有材料用A4纸填写和打印。相关表格可于研究生处网页(“学位点建设”中“下载专区”栏)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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