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上学期硕士研究生答辩后注意事项

来源: 发布时间:2009-05-22浏览次数:

1.所有学生必须在5月22日下午到外语楼215吴静芬老师处仔细核对“授予硕士学位人员一览表”,确保所有信息准确无误。

2.答辩结束后,学生根据答辩委员会及论文评阅人意见进一步修改论文,打印论文最后定稿5本(其中3本交图书馆,1本交院资料室,1本交导师),论文扉页 “独创性声明”和“学位论文版权使用授权书”必须有导师和本人的签名。

3.学生在学位论文答辩通过后,由作者本人通过湘潭大学图书馆主页上的“学位论文网上提交系统”提交学位论文的电子版全文,并务必在6月2日上午11点前将验收单(上交学位办的一联)和放资料室存档的1本论文交吴静芬老师处。如答辩结果为“有条件通过”,需提交6份论文以便学位委员会专家再审。

4.答辩通过的学生清理发票(车票、复印打印发票、书籍资料发票等),到吴静芬老师处登记后找导师及胡强副院长签字,最后到财务处于会计处报销1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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