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行2008届毕业研究生电子图像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07-10-26浏览次数:

各位毕业生同学:

2008届毕业研究生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图像采集工作现已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集体采集:

1、采集对象:预计2008年春季(2008年3月)或秋季(2008年7月)毕业的研究生(含博士生、申请提前毕业的硕士生以及往届未毕业的预计2008年毕业的研究生)

2、采集时间:2007年11月10日(周六)

3、采集地点:学生活动中心一楼102室(研究生会办公室)

4、照相说明:

(1)摄像时缴纳费用15元/人,代新华社湖南分社图片采集中心收取。请我院毕业生把摄像费用于11月2日前交给信息联络员谢亚军(13787320989)。

(2)11月10日上午8点30分开始每个毕业生持《信息卡》到学生活动中心一楼研究生会办公室排队摄像。摄像时间上午8:30--12:00文科专业;14:30--17:00理工科专业。

5、填卡须知

拍照前请仔细阅读机读卡并按要求详细填写以下信息(务必添涂正确,否则无法在网上查到本人信息):

(1)所在院校名称:统一填写“湘潭大学研究生处培养科”

(2)院校代码:10530

(3)姓名及区位码:按汉字区位码表查询。在汉字区位码表查不到的汉字请在此字旁标注拼音,小方格内填4个零。少数民族名字多于四个字的,只将名字写在姓名栏内,不用添涂编码。

(4)学号:必须按学校花名册上的学号进行填写。

(5)学历类别:研究生

(6)所在校别:普通高校

(7)身份证号码:从左到右正确添涂,务必填写清楚正确。(此次填写的身份证号码一定要与毕业时填写毕业研究生证书注册信息采集表一致)。

(8)所有项目从左到右添涂,左侧不留空格,不许涂抹。

(9)请务必于拍摄后40天后登录网站www.chsi.com.cn进行图像信息校对。

二、分散采集:

凡是此次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集体采集的同学,可按下述方法进行采集:

1、因特殊原因不能回校的同学,可在当地省会城市新华社进行采集。(联系方式附后)

2、填写通讯地址:必须写湖南省湘潭市湘潭大学研究生处培养科,尹洪波老师(收)邮编:411105(如不按要求填写,丢失照片,后果自负)。

3、填写联系方式:填写能与自己直接联系的方式:如手机号码、固定电话等。

三、注意事项

1、毕业生电子图像采集是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工作中的重要环节,拍摄的照片用于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使用,未参加拍摄的毕业研究生将不能进行毕业证书电子注册。

2、电子图像采集时使用的身份证号码必须正确无误,它作为将来证书网上查询的唯一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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