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201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来源: 发布时间:2014-03-26浏览次数:

为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2013]12号)、湖南省教育考试院201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会议精神和《湘潭大学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规定》,结合我校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选拔,确保质量,按需招生,宁缺毋滥。

2.坚持把考查考生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作为复试核心的原则,选拔具有创新能力、良好学术潜力或实践能力的人才。

3.继续推动研究生教育结构调整和优化,大力培养高层次应用型人才,主动适应国家需求,促进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协调发展。

4.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在复试录取过程中切实做到尊重考生、服务考生,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5.加强和完善监督检查机制,切实维护考生的正当权益。

二、管理机构

1.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

职责:统筹协调、现场巡视,全面负责我院的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

组长:文卫平

副组长:胡强 蒋欣欣

成员:王建香 张振华 曾新民 胡 俊 吴静芬

2.复试录取工作监督小组

职责:监督、检查各学位点复试和录取工作情况。

组长:胡强

副组长:文卫平罗益花

成员:李素琼徐红曹霞王芳

监督电话:0731-58292239

三、复试基本条件

学科门类(专业)

名称

总分

单科(满分

=100分)

单科(满分

>100分)

050200外国语言文学

050203法语语言文学

050204德语语言文学

050205日语语言文学

050211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350

54

83

055100

翻译(专业学位)

350

54

83

2.已取得推荐免试资格的推免生在推荐阶段已进行了复试,不再参加本次复试。

四、资格审查

所有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都必须在3月31日上午8:00-12:00在湘潭大学俱乐部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复试时需携带下列材料:

①初试准考证;

②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生带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所有非应届考生需在复试资格审查时提供教育部学信网下载并打印的个人学历证明原件,如无相关信息则需要提供教育部学信网的个人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⑤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政治审核表(无学习或工作单位人员可请街道开出相关证明),《政治审核表》(点击下载);

⑥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单位公章)【复试时单独交至各学院(系)】。

五、缴纳复试费120元,缴费方式如下:

网上缴费,缴费时间(3月27日-3月30日)步骤如下:

(1)进入湘潭大学财务处主页/index.html,点击“网上缴费服务平台”;

(2)选择“本部网银自助缴费平台”;

(3)输入姓名、身份证号码及验证码进入系统;

(4)进入系统后选择“考试费”;

(5)打印缴费界面。

只有具备复试资格的考生才能网上缴费,一旦网上交费成功,复试费一律不退还。调剂考生由于数据更新问题,请在3月29日-30日于网上缴费。特殊情况未进行网上缴费的到现场缴费。

如果发现网络数据问题,请与湘潭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联系确认。

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复试和录取。

六、复试方式和内容

复试由听力及口语测试、专业笔试及综合面试组成。

1.第二外国语听力及口语考试满分为100分,时间为30分钟。

2.专业笔试:主要为专业课考试,考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为100分。由学院按二级学科专业自行命题;复试考试科目见《湘潭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复试内容见《我院2014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自命题考试大纲及参考书目》。

3.综合面试

专业综合面试主要对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知识结构、综合素质和能力进行考察,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满分为100分,具体面试形式由学院(系)自定。参加面试时,考生可以提供反映自身能力和水平的相关材料(如获奖证书、公开发表的论文等)。

七、拟录取

(一)成绩的计算方法

8797威尼斯老品牌复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①初试成绩占60%、复试成绩占40%(其中专业课成绩占20%、专业面试占15%、听力及口语合计占5%)

②初试总成绩÷5×0.6= A

复试成绩B = B1(专业课成绩)*20%+ B2(专业面试成绩)*15%+ B3(听力、口语)*5%

③最后总成绩C = A + B

(二)要求:

1.复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同时,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总成绩为考生能否被录取的基本依据。

(三)导师确定

复试阶段须确定导师,导师确定由拟录取硕士生与导师进行双向选择。

(四)奖助学金

学校将为所有人事档案在校且无固定工资关系的全日制脱产在读研究生设立学业奖学金和助学金。未调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档案的考生不参加学业奖学金的申请和助学金的发放。我校2014年硕士研究生奖学金分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及自筹(金额参照本专业的学费),助学金参考教育部及湖南省教育厅文件执行。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享受我校学术型研究生同等待遇。

1.推免生及一志愿一本考生享受一等奖学金;

2.其他一志愿考生视情况可享受一等或二等奖学金;

3.一本调剂考生可享受二等奖学金;

4.其他调剂考生为自筹。

八、体检

为保证录取质量,使新生入学后能尽快办理医疗保险手续,依据教育部、卫生部、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厅[2010]2号文件标准,我校在复试阶段由湘潭大学校医院对复试考生进行体检。体检有疑问者复检后不合格后不予录取。

具体体检时间:3月31日、4月1-2日

九、培养费收费标准和缴费时间

学费标准以湘价教[2013]110号文件为准。学生在入学报到时必须交清第一年的学费(详情见录取通知书)。

十、其他注意事项

1.未按规定时间到我校参加复试的考生按弃权处理;

2.所有考生的初试成绩不提供打印材料。考生可自行下载并打印初试成绩;

3.所有考生在通过资格审查后将领取《资格审查合格通知单》,凭《资格审查合格通知单》和有效身份证件参加复试。

4.调剂的考生和一志愿的考生一起复试。对复试合格的调剂考生,我校第一时间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调剂系统中将考生状态设为拟录取,考生必须在24小时之内接受拟录取,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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