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在研究生中开展2013年度“五四”评奖评优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4-03-20浏览次数: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2013年,在上级团组织和学校党委的正确领导下,我校各级团组织团结带领广大团员青年,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团的十七大精神,紧扣提高团的吸引力和凝聚力、扩大团的工作有效覆盖面两大战略性课题,围绕“服务学校改革发展大局、服务学生成长成才”主题,以创先争优活动为主线,以培养高素质人才为根本目标,取得良好成绩。为进一步树立典型,表彰先进,扎实开展团的各项工作,经校团委研究并报学校党委同意,决定开展2013年度五四评奖评优活动。为做好我校研究生参评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1、百佳团支部;

2、团支部工作特色奖;

3、十佳大学生;

4、十佳学生团干部;

5、优秀学生团干部;

6、优秀团员;

7、志愿服务先进个人;

二、评选条件

(一)百佳团支部

1、团支部班子健全、职责分明、业务熟练;全年有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平时工作记录详尽;工作制度、考核制度健全;

2、思想建设成效好,经常组织思想讨论和理论学习;

3、青年思想教育工作扎实、有效,支部成员无违纪现象,无任何处分记录;

4、在组织生活和支部生活中,团员积极参与,活动质量高,组织生活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具有较好的思想性、启发性、创新性;

5、狠抓学风、班风建设,文明寝室建设措施得力,有实效;

6、积极做好团员教育管理、推优入党和团费收缴工作;

7、按时完成上级组织交办的各项任务;

8、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组织评选推报1-2个团支部。

(二)团支部工作特色奖

1、团支部班子团结,班级有凝聚力;

2、在学风建设、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科技创新等某个方面成绩突出,在全校形成广泛影响;

3、团支部工作特色奖由各团支部自愿申报,各院系团总支结合一年来的工作进行考核推荐并上报,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至多推荐1个团支部。

(三)十佳大学生

1、思想进步,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较高的理论水平;

2、勤奋学习,成绩优秀,本年度无挂科、重修现象;

3、具有良好的个人品格和社会公德,乐于助人,是广大学生学习的榜样;

4、在学习研究、科技创新、志愿服务、社会实践、文体活动等方面有突出的成绩或表现,综合素质高,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和较大的影响;

5、各研究生培养单位限报1名,研究生院将组织专家在所有参评对象中评选推荐出1名参评校级评选。

(四)十佳学生团干部

1、2013年以来,担任过校、院级学生组织干部,且任职时间达一学期以上;

2、学习认真,成绩良好,无挂科、重修现象;

3、有较强的活动策划组织能力,为共青团工作作出了较大贡献;

4、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奉献精神和服务能力强,是广大团员青年学习的榜样;

5、各研究生培养单位限报1名,研究生院将组织专家在所有参评对象中评选推荐出1名参评校级评选。

(五)优秀学生团干部

1、学习刻苦,成绩良好,品德高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尊敬师长、团结同学;

2、担任各级学生干部一个学期以上;

3、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组织协调能力强;

4、勤奋工作,乐于奉献,能发挥学生团干部的表率示范作用;

5、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有较强的社会活动能力和创新精神,为校园文化建设作出一定贡献;

6、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上报人数见附件1。

(六)优秀团员

1、学习认真,成绩良好;

2、品德优良,举止文明,关心集体,乐于助人;

3、团员意识强,积极参加团组织的活动,主动完成团组织下达的各项工作,按时缴纳团费;

4、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上报人数见附件1。上年度评为优秀研究生分会的各学院奖励1名。

(七)志愿服务先进个人

1、品德优良,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学习成绩较好;

2、全日制在校大学生;热心公益事业,积极参加校园精神文明建设和青年志愿服务活动,表现突出,取得良好的社会反响;

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上报人数见附件1。

三、评选说明

1、“十佳大学生”、“十佳学生团干部”的申报只需报送申报表,无需附加其他材料,由校团委组织全体团干部评选产生;

2、“百佳团支部”的申报需按照评选条件1—7条提交申报材料;

3、“团支部工作特色奖”的申报只需报送申报表,无需附加其他材料;其他奖项采用学院推报名单方式进行;

4、所有推荐名单经校团委审核公示后,统一报学校党委审定同意。

四、工作要求

(一)认真细致 统一规范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严格按照条件进行各项评选推荐工作并及时在院系公布,确保上报无误。

2、材料上报要以各院系团总支为单位,电子文档和纸质材料一次性上报,不接受任何形式的个人单独申报。上报材料须含按统一格式汇总的本学院推荐名单(分excel格式详细表和word格式简略表,详见附件2),电子档发送至研究生院研究生教育办公室邮箱(yjyb@xtu.edu.cn),纸质档加盖学院公章后报送研究生院研究生教育办公室,上报截止时间为2014年3月28日上午11:00,逾期不候。

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部分推优名额参照各院系2013年度班团支部数量、党员团员数量和团费缴纳情况,按比例分配(见附件1),各院系要按名额上报,不得多报,已办理提前就业及档案不在校研究生不得参评。

4、如上报名单或往年打印证书有误,请各院系于4月12日前将问题汇总上报并附证书原件及相关证明,经研究生院教育办公室审查确认后纠正补办,逾期不报者,将不另行补办证书。

(二)注重宣传 扩大影响

荣获“团支部工作特色奖”、“十佳大学生”、“十佳学生团干部”的集体或个人所在院系团总支应在2014年5月10日前通过召开先进事迹报告会、开设专题网页、发起微博话题等线上线下多种方式加大对先进典型的学习和宣传力度,形成学习先进、争当先进、赶超先进的良好氛围,并于5月15日前形成相关总结材料报送至研究生院教育办公室,不按期举办的院系将取消下一年度相关奖项参评资格。

(三)加强监督 保证公平

各级团组织必须将各推报奖项名单在学院网站或以海报(写真)形式公示接受监督,研究生院不接受未经学院公示的推报名单。

研究生院

二○一四年三月十八日

附件1:湘潭大学2013年度“五四”评奖评优各学院部分奖项 名额分配一览表

附件2:湘潭大学2013年度“五四”评奖评优推荐名单汇总表(WORD+EXCEL)

附件3:湘潭大学2013年度五四评奖评优各类奖项申报表

附件1:湘潭大学2013年度“五四”评奖评优各学院部分奖项名额分配一览表附件2EXCEL湘潭大学2013年度“五四”评奖评优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2word湘潭大学2013年度“五四”评奖评优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3:湘潭大学2013年度五四评奖评优各类奖项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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