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年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及报考研究生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5-09-10浏览次数:

为切实做好2016年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及报考研究生资格审查工作,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和湘潭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doc (请点击下载查看)文件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根据学校有关文件精神成立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如下:

组 长:文卫平

副组长:胡 强

组 员:陈 娟 舒奇志 蒋欣欣 李素琼 曾新民 胡 俊 曹 霞 徐 红 张 智 梅晓莲 王 芳 孔繁凡 王思思 盛 莉

领导小组根据教育部及学校有关政策文件,本着公平公正,一切以学生为中心的原则,组织开展推免生的资格审查、推荐及报考研究生的资格审查工作。

二、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

(一)推免生资格

学院按照《湘潭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湘大教发〔2014〕24号)文件进行资格审查。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在校期间参军入伍,且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且已退役的2016届本科毕业生,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者,可免试推荐攻读硕士研究生。

(二)推免程序

1、9月10日-9月15日,申请推免的学生自愿报名。

2、9月11日,学院将符合“学校直接选拔条件”和已确定提前推免资格的学生材料报送教务处教研科。

3、9月15日前,学院召开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将学校下拨的推免生名额根据学校指标分配的相关原则、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分配至各本科专业,并在学院网页上公布各专业推免生名额。

4、9月16日前,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根据各专业推免指标情况,按照学生本科阶段三年必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对申请推免的学生材料进行审查、分专业进行排名推荐并在院内公示。

5、9月18日学院将院内公示无异议后的分专业推荐推免生名单上报学校。

三、报考研究生资格审查工作

(一)报考研究生的基本条件

1、凡符合教育部报考研究生条件的应届本科学生,均可报名。

2、根据学分制教学管理规定,提前修满教学计划规定的各类学分且能提前毕业的2013级学生,经本人申请,学院严格审查、把关并推荐,教务处审核同意,可以提前报考研究生。

(二)有关程序及事项

1、学院将于9月30日前将通过审核的提前报考研究生的本科学生名单上报学校教务处。

2、凡符合报考研究生资格的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和办理现场确认手续。

四、报名材料要求 附件.rar 请点击下载(15.14 KB)

1、推免生材料

(1)湘潭大学2016年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汇总表(附件一)

(2)湘潭大学2016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附件二)

(3)个人成绩总表(需盖章)

(4)在校期间获奖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2、提前报考研究生材料

(1)湘潭大学2013级本科生提前报考研究生汇总表(附件三)

(2)湘潭大学本科学生提前报考研究生申请表(附件四)

(3)个人成绩总表(需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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