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校2009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申报立项工作的通知

来源:湘潭大学法学院 发布时间:2009-09-11浏览次数:

经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批准,2009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标项目公告已于近日发布。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基金办公室也于近日发布了《关于做好我省2009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申报立项工作的通知》。为了落实国家和省社科规划领导小组的通知精神,认真做好我校2009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标项目申报立项工作,现就做好申报立项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标项目是国家文化软实力的标志性工程,不仅是一个学院社科研究能力的重要反映,而且是一个学院社科管理能力的重要体现。各学院要站在加强学科建设、提高核心竞争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高度,进一步把做好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申报立项工作摆上更加突出的位置,作为一件大事来抓。

二、各学院要于近期召开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申报工作动员会议,认真学习招标公告精神,总结申报工作经验,发动符合条件的人员积极申报,形成申报数量的比较优势。

三、要进一步领会招标公告的新精神和新要求。公告是申报工作的指南。各学院要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学习,深刻领会招标公告精神,把握招投标规律。今年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标项目有如下变化:一是在招标数量上,确定了55个研究方向和范围,与2008年不同的是,本年度每个选题一般只确定一项中标课题;选题以应用对策研究为主,同时包括若干基础理论研究的方向;要求参与竞标课题的论题是在招标方向和范围中,有应用对策价值和学术含量的具体选题。二是在资助经费上,提出根据研究工作实际需要确定资助额度,资助力度较往年有所提升,明确了资助下限为40万元,最高达80万元。三是在项目成果上,对重大项目成果、研究方法提出了要求,对应用对策研究,强调了问题意识,要求实地调查研究,结论和建议要建立在真实可信的基础上,成果要突出现实针对性和时效性,能够为党和政府决策提供支撑和新观点;对基础理论研究,要求论证能够跟踪国内外学术前沿,成果具有原创性或开拓性。四是在研究期限上,强调了成果的时效性,规定除基础理论研究可适当延长外,其他项目一般须在3年内完成。五是在申报资格上,要求申报单位在相关领域具有雄厚的研究实力和学术资源;要求申报人具备正高职称或是局级领导职务,不能是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负责人(不含教育部重大攻关项目首席专家);要求子课题负责人,必须具备较丰富的、与投标课题相关的前期研究成果,且在入选项目组时必须征得其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六是在申报时间上,有两个月的申报论证时间,较往年延长很多。七是在评审方式上,有可能实行通讯评审和会议评审相结合的办法。

四、要紧密结合实际设计好具体研究题目。招标公告选题均为研究方向和范围,投标者要据此设计具体题目,体现较高的应用对策价值和学术含量,题目设计不能过于宽泛。为此,申报者要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实际,依托我省优势学科确定选题,注意加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党的建设、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完善金融监管制度、出台中西部地区承接产业转移的政策措施、完善文化产业政策、完善体育产业政策、提高媒体传播能力等方面的研究,做到扬长避短,充分发挥优势学科的积聚功能和平台作用。

五、要切实加大课题整合力度。要从申报工作的大局出发,鼓励良性竞争,加强相互交流,倡导资源共享,促进共同发展;要按照优势优先的原则,整合申报选题,避免重复申报,实行同类合并、相近合并;要按照强强联合的要求,鼓励跨学科、跨地区、跨部门投标,集中优势资源,实现优势互补,努力使优者更优、大者更大、强者更强。

六、要努力提高标书论证质量。及时瞄准国内外学术发展前沿,把握最新研究动态;客观、明确地阐述选题的理论和实践意义;坚持与时俱进,推动理论创新;做到方法科学,资料翔实;对前期成果要最大限度而又客观地予以展示。论证书出来后要请同行专家多提意见,申报者所在院系学术委员会要对论证提出严肃认真的修改意见,学校或单位的学术委员会要严格把关,做到反复修改、反复推敲、反复论证。投标者要高标准组建科研团队,做到领导带头、首席专家挂帅、多部门和多单位人员参与,优化学术结构、年龄结构和资源结构,切实夯实论证基础,有效提高论证质量。

七、要抓紧开展选题和论证工作。各学院要迅速开展申报工作,科学确定选题,用电子表格形式汇总后于9月14日前报我处,我处于15日之前报送省社科办;待省社科办选题确定后,各学院要按照招标公告精神,尽早开展论证工作。申报材料一式7份(一份原件,6份复印件),于11月5日之前报省社科办,省社科办于11月9日报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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