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湖南省第15届优秀社会科学学术著作出版资助工作的通知

来源:外语学院 发布时间:2010-03-18浏览次数:

根据《关于开展湖南省第15届优秀社会科学学术著作出版资助工作的通知》(湘社科办〔2010〕5号)文件精神,为了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鼓励大胆推进学术观点、学科体系和科研方法创新,支持多出成果、出好成果,积极培育青年社科研究人才,进一步繁荣和发展我省哲学社会科学,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为我省实现科学跨越、加快富民强省服务,经研究决定,2010年在全省开展第15届优秀社会科学学术著作出版资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

1、专门研究和阐述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的具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著作,专门研究和阐述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著作,专门研究和阐述科学发展观的具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著作,专门研究和阐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一系列重大问题的具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著作。

2、以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为指导,研究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特别是加快我省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优秀著作。

3、社会科学基础理论各学科研究中有一定开拓与创新意义的学术著作。

二、申请条件

1、申请者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改革开放,热爱祖国,热爱人民。

2、申请者的著作权不存在任何争议。

3、每位作者只能申报1部著作。

4、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研究成果,辞书类、教材类、资料类、普及读物类、翻译类以及已经接受各类出版补贴的著作,不能申报出版资助。

5、对39岁以下青年作者撰写的优秀著作,实行一定程度的倾斜。

三、资助方式

1、经评审获得湖南省优秀社会科学学术著作出版资助的著作,如在省内出版,资助著作列入湖南省新闻出版局出版计划,由湖南人民出版社统一出版;如在省外出版,限在人民出版社、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中央文献出版社、红旗出版社、《光明日报》出版社、商务印书馆、新华出版社、中国经济出版社、中华书局等有较高知名度的出版社出版。著作出版前,由受资助人与省社科办签署出版协议,出版经费先由受资助人垫付,待著作出版后,再由省社科办将资助经费拨给受资助人(受资助人凭出版发票到社科办办理相关手续)。

2、每本著作资助经费2万元。

3、由湖南人民出版社出版的资助著作由该社赠送50本书,资助出版著作不付稿费。

四、申报时间

本届湖南省优秀社会科学学术著作出版资助申报从本通知下发之日开始,截止时间为2010年4月25日,逾期不予受理。

五、注意事项

1、申报时请交申报书2份(申请书电子版发送至:skcg@xtu.edu.cn),申报著作书稿(打印稿)1份。申报书从《湖南社科规划网》资料下载栏中下载。

2、请申报者自留申报材料底稿,省规划办原则上不退回有关申报材料。

3、联系人:蒋建军,联系电话:58292612。

附件:第十五届湖南省优秀社会科学学术著作出版资助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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